电子签名法:亮剑,突围

[摘要]就像一个周岁的孩子迈上人生起步的路程,《电子签名法》从去年4月1日正式生效以来,也在具体的应用当中迈出了自己跋涉的脚步。一年前的一场秀?“这是不是一场秀?”在电话里记者直接提出了这个一直萦绕在脑海的问题。见到记者,爽快的马刚第一句话就说,“哥们,直说了,其实就是大家关系都不错,帮他们一个忙。”一切的

就像一个周岁的孩子迈上人生起步的路程,《电子签名法》从去年4月1日正式生效以来,也在具体的应用当中迈出了自己跋涉的脚步。

一年前的一场秀?

“这是不是一场秀?”在电话里记者直接提出了这个一直萦绕在脑海的问题。

见到记者,爽快的马刚第一句话就说,“哥们,直说了,其实就是大家关系都不错,帮他们一个忙。”

一切的迹象都表明,当年被众多媒体纷纷报道的新闻事件,含有作秀的成分。

但是,当记者完成整个采访过程,坐在桌前,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更多地感觉是,一年之后,对电子签名的应用来说,这样的“秀”所含有的合理性和迫切性成分,远远大于躲在背后的公司利益驱动,更何况,这样的利益欲望在商业社会是如此正常。

说到底,它是一件好事。

说起一年前的那件事,马刚更多的记忆,都是关于潘石屹的。“他来得比我晚点,有很多摄影记者在等他。他一出现,马上就被闪光灯包围了,但是看得出来,他已经是很习惯这些了,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见到马刚,潘石屹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是你们瑞星的用户”。

马刚是瑞星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他所说的那个夜晚是2005年4月1日的凌晨。那一天,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正式生效的日子。

那一天的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就是要在零时刚过,法律刚生效的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时候,瑞星公司和地产大腕潘石屹,在书生电子印章中心,签署我国第一份电子合同,该合同的内容是,潘石屹的SOHO中国有限公司购买一套瑞星企业级防毒软件,合同金额为6400元。

“那份合同是活动前发电子邮件过去的”,马刚说,其实在瑞星公司的日常销售来书,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合同,“当时正好SOHO中国有限公司也需要采购杀毒软件,通过牵线搭桥,决定买我们的产品,应该还给了他们一个折扣。”马刚说,“但是,签署电子合同,应该是高层的决定,其实也是帮着做一个宣传”。当然,其中可能潘石屹是促成这个决定的重要因素。

马刚说,自己也是临时接到这个任务,代表瑞星去签字的。按照马刚的回忆,整个过程应该分为两个过程,第一是工作人员教他们使用电子印章,第二就是签合同。

让记者感兴趣的是,在去这个现场之前,马刚对于电子签名是什么概念呢?马刚的回答有三个基本的层次,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他说,首先,他“知道有这个东西”,其次,他认为“这个事情以后会逐步代替传统签名”,第三,他说,“就像现在新兴的互联网一样,谁也弄不清楚这个东西什么时候真正成熟”。

第一个回答,可以是所有关注社会经济生活的普罗大众都有的基本认识。第二个回答,是马刚这个IT从业者和网络经济见证者的一个认识,这种认识,随着信息化从概念到现实,应该说在一定的人群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第三个回答,则是一种趋势的判断和预言,虽然没有明确的期限答案,但是,却正是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

正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已经进入的,在拼命地加柴烧火,比如这次活动就是一把大柴,而还没有进入的,还要观望、试探、等待。这个时间,对所有和这个法律相关的人来说,都是一种考验。

 

马刚对过去记忆犹新(摄影/徐健淞)

潘石屹问了一个好问题

让马刚记忆更深刻的,是在学习使用过程中,他看到的一个潘石屹。“他的求知欲很强,需求也很多。”原来,在工作人员教他们学习使用电子印章的时候,潘石屹一直在不断地提问题,这些问题有很多是知识性的,也有很多是应用需求。比如马刚记得,当时潘石屹就问,如果自己做国际生意签合同,是不是可以使用,结果就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需求,马刚在和记者交谈中,无疑已经把这个本质问题当作交谈的重心。他说,这其实是一个企业或者个人个体和整个社会环境的如何协调发展的问题。他举例说,就比如有两个企业,都比较领先,都开始应用了电子印章,但是,如果社会的整体环境还是停留在传统印章的阶段,那么可能造成这样的情况,就是这两家企业彼此认为对方没有电子印章,而继续采用传统的签署合同的模式。

其实更近的例子,就是潘石屹提出的这个问题。记者相信这是他的真实的需求,而马刚也结合自己的日常工作,谈到了需求决定应用普及的实际问题。他说,现在他每个月都有2~3份合同要签,现在的流程就是通过快递来传递,而且有助手帮忙办理。所以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他认为,电子印章应用需求更大的应该是在异地的公司签署合同的时候。而且, “做出来的东西要能普及,功能要强,同时用户的认识也需要时间,而且还可能有这种情况,你以为设计的功能很多,可是其实用户还有更多的功能”,或者“你设计的功能用户不看重,但是却需要你没有设计的功能”。

 

2005年4月1日热闹的场景

一小步和一大步

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记者看到了马刚在当是发表的很有意思的言论――“对瑞星来说,这只是一个小合同;但是对中国IT行业来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合同,它代表着我国互联网应用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当时对于潘石屹的报道是这样的:作为房地产界最具创新意识的人之一,潘石屹对于能成为电子签名第一人表现得非常兴奋――“今天我们在这里签订这样两份电子合同是电子签名应用于实践的分水岭,它将使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并进而改进我们的商务运营效率。我期望不久的将来我们SOHO中国和购房者、建筑商、银行签合同也可以采用电子印章。”

一年过去了,时至今日,马刚的观点也没有改变。 面对记者,他仍然表示,他觉得这件事情本身意义很大,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互联网改变世界,很多标志性事件,在当时也许是很不引人注目的,但事后证明,那一定是一个标志,《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和这个合同的签定,也应该是这样。”

然而,记者感兴趣的是,用手按下笔记本按钮,盖上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电子印章的两人,在亲自迈出第一小步之后,是不是继续迈出了这样的步子呢?

因为各种原因,记者没能采访到潘石屹,但是马刚的答案却很明显。

马刚从自己的抽屉里面拿出了一个U盘,并且同意让记者带走暂时保管,原来,这就是当时使用的电子印章。“当时给我的有两个盘,一个是我们公司的章,一个是我个人的章”,马刚回忆说,公司的章我第二天就交给公司了,“因为我觉得这个章就和实际的公司合同章一样,非常重要。”

马刚说得没错,在《电子签名法》生效后,采用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文件就具有与传统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但传统的电子签名由于涉及CA、数字证书、PKI等艰深难懂的技术和概念而使普通百姓敬而远之,3月30日成立的书生电子印章中心提供的电子印章技术却能使电子签名变得与普通的签字盖章一样简单。

但是,马刚自己的这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在他的抽屉里面静静地呆了一年的时间,直到记者提起这件事,他才在回忆一阵后翻了出来。也就是说,在迈了一小步之后,他又回到了以往的工作状态中,在使用电子印章这条路上,没有任何前进的距离。根据马刚的了解,公司的那个印章,也应该是同样的命运。

在谈话中马刚打了个有意思的比方,他说电子印章公司就和实际的刻章公司应该是一样的, 你去注册一个公司,旁边就应该有一个做印章的公司,只不过现在是做电子印章,这个公司是通过验证的,是绝对安全的。马刚说得没错,像书生这样的公司,现在正在为很多企业做着“刻章”的事情。记者也相信,虽然马刚的公司没有用电子印章,但是不代表就没有人在用它。比如后面故事的主人公,他们就用得挺好。

但是,问题还是摆在这里,到什么时候,才是普及的时候呢?

有意思的是,采访的后期,方向好像游离开来,马刚更多的是从一个安全厂商从业者的角度和一个网络信任者的角度来谈自己对电子银行的信任。他说,每个月要抽半天时间到银行去交房屋贷款,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几乎是一件无法接受的事情。而现在,他通过电子银行就可以做到了。他现在非常信任电子银行,但是他的一些同学,却还是不敢相信――“我给他们转帐,他们还是等钱到后,赶紧取出来。”

在记者看来,马刚没有跑题:电子银行已经为更多的人所接受,这个过程,对于电子合同和电子印章的使用来说,也同样有借鉴意义。

我们绝不是在作秀!

“我们绝不是在作秀,我们是确实在用”,采访中,这句话,海淀工商分局合同科的贺刚科长至少向记者说了三次。

早在正式实施前,就已经签署过电子合同的顺天府超市,现在并没有开始具体使用到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的网上传输,但是,记者认为,他们也没有作秀。通过电子合同的使用,他们解决了自己的现有问题,并向下一步深入。

 

贺刚对电子签名法有独特的感情(摄影/徐健淞)

 

贺刚在与书生和中招公司协商

 

摄影/徐健淞

 

海淀工商分局未来的电子印章系统规划

 

李东升对未来充满希望(摄影/徐健淞)

 

顺天府办公人员有两本账,网上的这本更重要(摄影/徐健淞)

怎么能用起来?

海淀工商分局合同科贺刚今年35岁,去年4月1日,对于他的人生来说,也许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看到电子签名法正式生效的消息后,我就想能不能和我们的业务结合起来,怎么能用起来”。就是这个朴实的想法,直接催生出今天的一个示范单位。现在在贺刚的电脑里,还保存着当年下载的《电子签名法》的电子文档,他说,最初就是开始组织学习,先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学习了一段以后,接下来就是具体的实施。合同科主管的主要有七大块内容,包括企业注册、企业变更、网上年检、合同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企业备案。对于这个新东西的应用,肯定是找一个部分做试点,那么到底在哪一块来实施呢?贺刚最初的想法是在动产抵押物登记这个业务上来实施电子合同的电子印章的应用,但是,经过几个晚上的思考,他认为与动产抵押物登记相比,拍卖企业备案更合适作为试点。

原来,海淀区每年的拍卖成交额都过亿,2004年全年成交额3亿9千多万元,今年到目前已经突破3个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家工商总局《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会前、会后备案。每年海淀区都举行100多场拍卖会,拍卖企业办理备案就需要往返工商部门200多次,为此企业要付出人力、物力、精力等大量的经营成本。正是看到了这一点,贺刚考虑能不能将备案的合同采用电子合同的电子印章来处理。

为了要做这件事情,贺刚需要处理好多方的关系。首先,就是选择产品和方案的提供商,要选择合适的产品;同时,要和拍卖企业做到有效沟通,让他们接受这种新型的业务处理方式。同时,自己还要做一些软硬件的准备,在原来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搭建出一个电子合同的平台。

贺刚回忆说,从2005年5月份筹备开始的那段日子,他和书生公司的工作人员接触了10几次,和中拍公司商谈了5次。和书生公司商谈的,主要是产品的技术问题和自己的应用需求,而和使用企业的交流,更多的是灌输一种新的理念,却说他们来尝试新鲜事物。同时,在局领导和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合同科也配备了新的电脑。

经过不断地相互交流,2005年7月3日,第一份电子合同终于传到了合同科。2005年9月7日,海淀工商分局召开了启用电子印章,实行拍卖活动网上备案的推介会。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海淀分局副局长曹玉冰参加了会议,同时参会的,还有海淀区的20余户拍卖企业。推介会上合同科采用多媒体形式介绍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思路、做法以及给企业带来的便捷,并现场演示了如何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拍卖活动网上备案,引起了与会企业的浓厚兴趣,拍卖企业就各自关心的问题在会上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在这次会议上,当时又有两家企业表示愿意使用这种新的方式。

王珊处长就海淀分局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积极探索管理新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的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拍卖企业更是说:“这是工商部门的一小步,但对企业而言,却是政府服务的一大步。”

记者采访时看到,使用近一年来、已经有50多份签有电子印章的电子合同成功传输并存储,贺刚随机为记者打开了几个电子合同,还亲自演示了验章的过程。

现在,贺刚还在忙,他在想着怎么和更多的拍卖企业沟通,让他们也逐渐使用起这个新的业务,节省财礼物力精力,而未来,他的目标是在更多的业务上,让电子签名法落到实处。看来,怎么能用起来,还是他一段时间要考虑的问题。

应用,从实际出发

2006年3月20日是个周一,跟着北京顺天府的副总经理李东升走进他们位于三层的总部办公楼,眼前出现了一幅非常热闹的场景:办公室,过道,楼梯口都是人,原来,今天是他们公司的结帐日。

“每年我们需要和供货商签署5000多份协议,每份合同签署平均需要3至4个月,顺天府超市历史有10年了,每年有数千份合同被堆积在档案柜中,像我这种身材的人,也只能一次抱起20份档案袋,要查找一份档案就更麻烦了。”李东升指着墙角的一排大柜子说,这里面都是合同。

而且,更重要的是,纸质合同无法进行数据分析,不能作为有效的管理工具。由于查找继往合同的困难,他经常发现合同签订中的纰漏,比如,他曾经就发现采购员没有按照以往的合同中的返点数与供货商谈判,导致超市在一个货物上已经损失了20万元,这也更促使他加快管理合同的行动,他决定从年度合同下手。

每年的10月至次年1月,是顺天府最忙碌的日子,在这个时间段,他们要和所有的供货商签署一年一度最重要的年度合同,而一份份年度合同,将决定下一个年度零售企业的盈利情况。商品价格、销售返点、供货时间、付款时间,这些决定双方利益的合同条款,都要在这个时候谈判敲定。

年度合同是什么概念呢?“一份年度合同就有一本书那么厚,再加上各种各样的促销合同,与一家供应商的合同就能装满一个档案袋。顺天府仅主要的供货商就有700家-800家,每年涉及的合同金额有5~6个亿。”

顺天府要与上千个供应商合作中,对于大量总公司在外地的供应商,纸质合同在签约过程中会浪费大量时间。 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就是纸质合同无法并且无法自动录入到数据库中参与 ERP系统的运算,给对帐、结算、存货及资金流控制等业务带来很大的麻烦。 虽然可以由录入员进行录入,但是中间要经过很多环节,这个时间在操作上很难与实际工作合拍。顺天府超市需要在每个月15号之前清楚有多少采购合同需要结算, 如果到时数据还不出来的话,超市就无法做出相应的财务准备,这是危险的。 如果录入员在从书面到数据库的转化中出了差错,问题就更大了。一个小数点可能就是几千万的交易。 其实,合同是商务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文件,但现在累积十年、每年数千份的纸质合同被堆积在档案柜之中,无法有效管理和利用。

于是,从2003年开始,李东升和一个系统工程师,两个人开始了电子合同系统的研发工作。李东升觉得信息系统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恰如其分地体现并改进企业的管理流程。对于顺天府信息化模块的构建,他始终亲自理顺流程、编写方案来保证信息化的改善不影响正常的业行。经过近一年的开发,他们的系统开始发挥作用。

“你今天看的结账场景和以前可是不一样, 虽然都是很乱,但现在我们非常踏实。”李东升打开电脑里面的管理系统,指着“应付款”说,“现在我们可以知道,到结账期我们要支出多少钱,这是非常重要的。”而像这样的分析计算,现在可以做很多类型的分析。

“在中国,《电子签名法》已经讨论了一年多了,可能一些参与人及相关企业很清楚,我们也在关注一些事。我们内部业务流程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怎么把合同处理变得简单,怎么把合同变成可处理的数据,作为我们处理业务流程的标准。我们考虑弄一个电子合同,当时正好《电子签名法》颁布了。电子合同是《电子签名法》一个典型的应用,现在很多人说起电子签名就说是电子印章,其实不只是这一方面,电子合同是一个很直观的东西。最近我们一直考虑把这项工作继续推下去”,李东升说。

作为一家传统的商贸企业,顺天府在响应《电子签名法》上却是极为积极的公司之一。在顺天府的供应商中,有联合利华、宝洁、可口可乐这样的大型供应商,李东升并不担心与它们在电子合同上推动电子签名的应用,但顺天府还有很多供应商是卖水果、卖菜、卖油盐酱醋的公司,顺天府与它们之间,每天都有业务来往,这些公司如何能迅速应用电子合同来处理商务,是李东升更为关注的问题。

“他们虽然是一家家公司,但本质上他们还是农民,他们中间很多人当初就是像农民做小菜生意一样做成公司的,他们的思维也是这些特点,如果他们都能用起来就非常好”,李东升说,“对于电子签名的应用来说,最关键的还是做成平民化的东西。所以,我们今年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中把它朝普及化的方向推动,这样它就能真正改变商务。”

“就我们平时的业务来讲,它本身是比较长的,签一份合同是远远不够的,里面会有各种各样的业务发生,比如要对账、结账,这些都是需要投入很多精力的事情。每一次我们都要供应商签字,和我们的系统对一对,或者到我们的财务那里去对账,确认完了才能结账。对我们来讲也不愿意这样,因为财务的工作量太大。对供应商来讲,它的资金周转效率也不能快起来。在应用电子合同的过程当中,只有把整个的环节都做通了,供应商才会真正感觉到电子商务与信息化的效率,包括一些管理层次比较低的供应商都能感觉到。从商务本身来讲,它会把原来的技术变得简单。所以说如果做到这几个方面,我觉得我们的业务就比较完整了。”

电子签名法 任重道远

“你怎么评价电子签名法正式生效近一年的实际情况呢,达到希望的预期了吗?”面对记者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北京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研究所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特邀委员阿拉木斯思考了一下,然后用了“离希望有一定差距”作为回答。

一年多来,电子签名法在电子商务领域等到了一定程度的应用。根据他掌握的数据,在B2B领域,相关的用户数量达到了700多万。同时也在B2C、C2C方面开始采用。同时,在电子病历等领域,正在呈现出潜在的机会。

《电子签名法》法律中所体现出来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个重要趋势或立法原则非常值得我们关注。首先,这部法律相当简练,只有36条,但就在这36条中,确立了数据电文、电子签名在我国的法律效力,指出了数据电文在何种条件下满足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原件形式”、“文件保存”,明确了数据电文的发送、接收及证据力在法律上的认可方式,规范了法律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要求和行政管理模式。

作为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法,这36条及其体现出来的原则基本上奠定了我国电子交易与电子商务的法律基础。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如果从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基本法的角度衡量,与国外的相关立法比较(如美国的《国际与国内电子签名法》、新加坡的《电子交易法》等),目前我国的这部《电子签名法》至少还缺乏三个领域的基本内容:电子合同、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虽然目前我国的这部《电子签名法》相当精练,但还不是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基本法,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之外的其他的电子商务法律基本问题还需要通过其他法律予以解决。

应该说,一年多来,也有一些相关的配套法律出台,包括央行的《电子支付指引》,《电子支付认证管理办法》等,但是,这样非强制性的政策,目前的规定效力还是不足。

笼统地看,目前我国的电子签名主要应用于两大领域,即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而在电子政务中,又有政府间电子政务及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间电子政务的区分。虽然在这些领域电子签名的使用方式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但其应用的范围、对安全性的要求程度及所引发的法律关系形态却有明显的差别,一部简练的电子签名法很难同时调整这些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这样我国的这部签名法的调整对象是电子商务还是电子政务,是政府间电子政务还是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间电子政务就成了我们判断这部法的方向的一个指标。而根据目前的这部签名法的第三条和第三十五来看,该法侧重于电子商务领域,关于这一点,从其名称是“电子签名法”而非“电子签章法”也可以得出结论;

第三,与一些国家较早出台签名法再建设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不同,我国《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在国内已经有了70多家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及已发出去上百万张数字证书之后的,这些认证机构有行业的、区域的,也有完全市场化的;这些数字证书有发给企业的、个人的,也有发给服务器的,那么我们的这部签名法如何面对这些“既成事实”就成了我们关注它的另一个方面。在这一点上,我们发现目前的这部签名法对于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采取了通过登记许可政府集中管理的模式(目前国际上在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管理上主要有三种模式,即登记许可模式、完全市场化运作模式和行业自律模式),而履行这一职责的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还将担负起制定相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重任,对于现有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证书的详细规范我们将在这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找到更具体的答案;

第四,如何有效地在一部法律中融合技术解决方案和法律解决方案一直是各国进行电子签名立法时都必须要面对的难题之一,或者说在一部电子签名法中我们将看到很多法律化的技术元素或受到技术方案影响的法言法语,直接看有些显得晦涩或拗口。如该法第三条中“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的规定,以及第七条中“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都使用了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表述方式,给人的感觉比较别扭,但其实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虽然都叫做电子签名或数据电文,但由于技术解决方案的多样性,导致由不同技术解决方案生成的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在表现形式上也有很大的差别,因而对其法律效力的认定也无法“一刀切”,在这样的情况下,委婉的否定之否定的表述方式显然就比直接肯定的表述方式科学合理得多。在该法中类似的地方还很多,如其最后很具体的名词解释等结构,都提醒我们这是一部技术含量比较高的法律。

一年来,阿拉木斯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到各地做教学工作,他认为,如果《电子签名法》要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宣传推广工作和普法工作非常重要,这样的工作状态,阿拉木斯还会持续很久。而像阿拉木斯这样的人,还有很多。

 

一直在为普及《电子签名法》奔波的阿拉木斯(摄影/徐健淞)

商业化,必由之路

2005年4月1日,在四十多个国家与地区之后,中国终于有了自己的一部《电子签名法》。一年之后,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面对记者,天威诚信副总裁李延昭的观点依然没有改变,这一天来得还是有点晚。

李延昭记得,几年前天威诚信去参加一个亚洲的相关论坛时,有一个法律小组正在热烈讨论电子签名的法律实施问题。让李延昭非常尴尬的是,在这个论坛上,友邦们讨论的主题已经是立法以后的实施案例,而那时中国连一部相关的法律也不存在,根本就难以跟别人交流。

同样,对于《电子签名法》的生效,李延昭保持了自己谨慎的乐观态度。他说,这基本上是一部超前的法律,未来会证明,它对IT界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也必须看到,IT的改变不是依赖一部法律就可以实现的,真正的生效,可能会在3~5年以后。

而经过多年的严格发展,天威诚信已经在商业CA认证领域树立了自己的位置。谈到他们现在的工作,他详细地讲解了整个流程:这要靠认证机构的发证的过程,我们现在在给任何一个机构数字证书的时候,比如说一个企业的例子,如果他拿了一个企业的证书,要做一件事情,他就必须要做申请,他做了之后,他肯定是一个实际人在做申请,我要她一个代表该企业的企业证书,我要用这个证书,代表该企业签署,我需要让他提供所有该企业的企业的合法文件,比如说企业的营业执照,用这些证明这个企业是合法的。

其次,认证公司需要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有一些证明他个人的的东西给认证公司,接着认证公司要去见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这个是整个发生流程里面最关键的,因为很多情况下,是有人冒充一个合法的企业来申请,而像天威诚信这样的认证机构,有非常完善的系统,“你一定要去见证持证人员的是否属于这个企业的真实性,我们积累了四五年的时间来做的,我们现在基本上在国内做了这长的时间,认证了上万家的企业,而且见证的流程是有规范的,我们也是把国外成功的标准流程拿回来做,国内没有完善的体系,我们在做的时候,摸索了很长的时间来做,当然不是面对面的,如果是这样,这就失去了电子商务的意义了,包含了企业所有的信息和操作者的个人的信息里面,他用这一密钥做签名。 ”

天威诚信曾经为联想的电子商务部实施了一个项目,李延昭认为它可以说是目前国内对电子签名应用比较好的项目,这个项目做好了电子商务中最关键的一部分,那就是订单的电子化处理。

“我们跟联想交流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一个让我非常震惊的数字。目前联想有一千多家代理商在使用这套系统。以前,联想每年面临的合同处理流程及数量都是非常麻烦的,在暑期、寒假、五一等几个热卖期中,高峰时期差不多每天有90000台的PC订货需要处理。他们以前怎么做的呢?代理商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然后联想需要大批的人员来处理这些合同,他们使用了我们的系统之后,那一天基本上所有人没有任何感觉就过去了,所有的定单处理,有85%是在一分钟内就完成了”,李延昭说,“在这个系统中,我们来帮助联想确认代理商的签名,联想这边也签署,一分钟就能完成一个订单,这样的流程使得他在一天内能迅速处理90000台PC订货的合同。我们刚刚和联想续签了合同,因为我们做到了最关键的应用。”

“他们现在解决了一个相当重要的环节,联想作为这么大的制造企业,它的ERP系统以前对订单处理的速度需要14天,现在只需要一分钟,对它人员的压力减轻,到后台的库存、运输、人力等各方面,成本节约的幅度非常大。而且仅仅对于电子商务部来说,联想每年直接节约的费用就有50万元,包括传真费用,还有以前确认合同的过程中要传来传去,现在什么都不要了。”

 

李延昭见证了中国认证业的一段历史(摄影/王钊)

 

商业化的数字认证中心,将有更多的人来敲门(摄影/王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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