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产品将绝迹中国?美厂商以禁运要挟中国就范

[摘要]美厂商以禁运要挟中国就范新快报记者董毅黄乐欣Wi-Fi简介Wi-Fi是一种基于802.11b、802.11a以及尚未最后成形的802.11g标准的无线网络技术,它可使用户实现无线接入和共享网络资源。架设无线网络的好处是免除布线的麻烦,同时也更容易存取网络数据。在新标准下,Wi-Fi的无线距离从300

美厂商以禁运要挟中国就范

新快报记者 董毅 黄乐欣

Wi-Fi简介

Wi-Fi是一种基于802.11b、802.11a以及尚未最后成形的802.11g标准的无线网络技术,它可使用户实现无线接入和共享网络资源。架设无线网络的好处是免除布线的麻烦,同时也更容易存取网络数据。在新标准下,Wi-Fi的无线距离从300英尺拓展到几英里,信号遇到阻碍会反弹,而且还可以穿透墙壁。此外,该标准可以修复安全漏洞,并可传输高质量通话。高频率Wi-Fi可以使相距几英里之遥的两个天线间发生联系,交换数据。它的短途无线数据传输速度是拨号方式的200倍,但价格丝毫不比拨号贵。而与3G相比,Wi-Fi的优势还在于终端先行,早已深入人心的笔记本电脑让每个用户都感觉使用方便,英特尔“迅驰”的标记更是深化了这种推动。从某种意义上说,3G的终端品牌似乎已被Wi-Fi抢先塑造了。于是,有人认为Wi-Fi很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超越3G。

    正值市场上无线宽带产品降价之际,因中国强制执行新颁布的无线宽带标准WAPI,被逼急的美国厂商扬言宁愿弃放中国市场也不就范,两方争持不下令国内消费者购买WIFI产品左右为难。

记者从市场方面了解到,目前采用IEEE802.11B技术的无线宽带AP价格已经跌落到500元左右,相比一年前千元的价位已经跌过5成。如此实惠的价格,却仍有消费者觉得不划算。张某称,主要是考虑目前政府方面对强制执行新的无线宽带标准WAPI态度强硬,而同时国外主要生产厂商也不甘就范,新技术产品未知何时面市,万一前后不兼容,买现有产品等于白费。

图:小余/摄

1、缘起新标准

张某的担心也是很多打算购置无线宽带设备而又犹豫不决的市民心声。
  令张某担心的事情到底从何而来?

2003年11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的2003年第110号文件―――《关于无线局域网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的公告》中指出:“从2003年12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强制执行WLAN产品新的安全标准WAPI(WLANAuthenticationandPrivacyInfrastructure,无线局域网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新旧安全标准的共存期只有6个月时间,之后凡不符合新安全规范的产品,都禁止进口、制造与销售。”

这样,中国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公司所提出的宽带无线IP网络安全技术规范―――WAPI,正式成为中国境内惟一合法的无线网络技术标准;同时使得目前使用WPA(Wi-FiProtectedAccess)和802.11i标准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不合格,而这些标准的制定者正是Wi-Fi联盟。也就是说,自2004年6月1日起,没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施加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无线局域网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政府与外企对峙

本来采用新标准也未尝不可,但政府又要求国外厂商在Wi-Fi近距离无线电脑网络与拥有新标准技术资料的24家中国公司合作,外国Wi-Fi制造商被要求将其芯片设计与中国合作伙伴分享。
  而正是在去年开始的半年时间里,不管是英特尔还是戴尔等厂商,都加大了推广无线Wi-Fi产品迅驰的动作,没有添加中国标准的迅驰技术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了中国市场上无线局域网的标准。改变现状必然会触动国外厂商的即得利益。由此,背靠拥有200多个国家成员的Wi-Fi联盟,国外厂商发起了反击。Wi-Fi的成员之一,全球最大无线网络芯片供货商Broadcom公司的态度相当强硬。他们认为,这些规则要求外国供应商与中国企业分享受严密保护的设计资料,使他们的知识财产受到威胁。Broadcom首席执行官罗斯表示:“我们不会玩他们的游戏。即使到了只有使用他们的加密技术才能进入中国市场的地步,我们现在也不打算承诺照办。”

美国通讯业人士则将问题说得更加尖锐,他表示,在一场与中国就无线网络技术贸易的争端中,美国芯片制造商正在增加自己的筹码,警告说宁愿中断贸易,也不愿接受中方的规则。

见国外厂商不让步,中国方面态度更加强硬。中国无线宽带标准工作组发言人刘朝阳说:“2月1日起,对不符合中国标准的无线局域网产品(即通常所称的“无线宽带”)的禁入令已经施行。”他认为,为了中国的信息安全,WAPI标准势必推行,而且单以2003年中国无线宽带市场规模高达6亿元人民币的规模看来,足以让Wi-Fi联盟成员企业按利益驱动作出遵守WAPI的决定。

3、中国为何自制WAPI?

据市场调研公司SynergyResearchGroup报告显示:在第三季度,环太平洋亚洲地区是全球第二大Wi-Fi设备销售市场,占18%,北美则有60%占据第一位。而中国则位列环太平洋亚洲地区的前三名。
  随着无线局域网市场规模的迅速成长和在中国信息化发展,现有无线局域网国际标准在安全性方面已知的诸多缺陷,使无线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并成为阻碍无线局域网进入信息化应用领域的最大障碍。无线局域网市场的快速发展已经给率先应用这一新技术的传统行业带来许多新的安全隐患,严重制约了无线局域网在企业、运营商、政府等市场领域的应用推广。

在我国无线局域网产业中,更是多种技术体制共存,设备厂商在无线局域网设备安全性能的实现方式上各行其道,无线局域网用户既不能获得真正等效于有线互联网的安全保证,也难以在保证通讯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互通互联。中国WLAN标准制定组的有关专家表示,在全世界的1.6万项国际标准中,99.8%是由国外机构制定的,中国参与制定的不足千分之二,但中国却已制定了自己的国家标准19278项。中国执行自己的新标准是为了中国无线网络的安全,这是必须坚持的。

在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部863、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个国家项目的大力支持下,本着公开开放的原则,市场和产业的需求出发,“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从起草到颁布历时两年多时间,研发出符合我国WLAN用户利益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关键技术―――WAPI。据工作组表示,WAPI具备广泛的适用性并充分满足大规模商用化要求,一举解决了包括WLAN在内的无线IP产业在我国发展的安全瓶颈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为政府、行业、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应用该技术扫除了障碍。

WAPI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对安全机制的严格要求,即用WAPI协议取代了IEEE802.11标准中先天不足的WEP协议。当然更为重要的区别在于,WAPI在2003年底成为在中国市场销售的WLAN产品的强制安全规范,在中国市场销售WLAN产品的IT厂商将不必等待尚在襁褓中的802.11i。

4、WAPI利弊引发社会大辩论

正方观点:
  方兴东:直接代表厂商利益的Wi-Fi联盟和一些公司敢对一个国家提出赤裸裸的“禁运”威胁,谁可以在幕后策动?围绕这次无线局域网国家标准的冲突,到底谁有能力可以在幕后策动“禁运”牌?拨开诸多说法,最终核心依然是利益。必须尽快打破英特尔在中国CPU市场上的绝对垄断地位!

姜奇平:过去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现在是“新技术里面出财权”。要提到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当前的中美技术之争,无论从战略的考虑还是经济利益的考虑,我们都必须用自己的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

张庆松:中国政府实施的标准战略,这一新生事物受到一些怀疑,责难甚至抵制也是正常的。但是,这最新一波的争论却有一些新特色,暴露了一些重要但以往却被忽略的问题,应该引起人们做更深层次的思考。从历史经验看,挑战中国,最后吃亏的还是Broadcom自己。

反方观点:(由于被访者不愿公开个人资料,匿名处理)

某经济从业人士:以市场换技术,才是这个争端的核心,而不是标准本身,标准只是幌子和借口而已。在美国人眼里,市场是开放的,然后突然关闭了,采取贸易保护的做饭,当然不高兴了。那么市场的保护是否遵循国际惯例呢,是否符合WTO的规律呢,探讨这个远比去探讨什么民族主义,什么制订自己的标准要实际得多。

某IT从业人士:本次政府规定得过于苛刻,类似的案例以前也发生过,以前英特尔奔腾三的序列号也引发安全性的争议,最后我们采取的政策比较合理―――只是限制政府不得采购,而对民用市场并未做过多限制,最后达成的效果令人满意。而此次一竿子全部打倒,那么现有用户的利益谁来保护?将来与国际接轨的成本,谁来支付?

某消费者:参与WAPI标准的只有几家企业,实际也是在谋求自己企业的利益。标准冲突的任何不良结果,最终还是中国普通消费者为此埋单,因此表面是中国与Wi-Fi联盟的冲突,其实质是“中国普通消费者”和“国内几家标准制定企业”的利益冲突。

5、消费者何去何从?

如果,你已经拥有了一台价值不菲的具备Wi-Fi无线上网功能的“迅驰”笔记本电脑,但却被告知它最值得自豪的无线上网功能用不了,你会不会觉得很窝火?更让你觉得愤怒的是,在你购买迅驰笔记本电脑时,却没有人告诉你居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如WLAN国家标准到时候强制执行的话,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出现。

作为消费者,我们面临一个事实标准和一个国家强制执行标准的博弈难题,如果两个标准最终无法沟通出一个折中的方案的话,作为厂商来讲只能支持一个。而作为购买产品的消费者来讲就会因此失去某一方标准支持的功能。

在具有新功能的Wi-Fi产品面市以前,模糊不清的局势,恐怕消费者最好是忍一手了。




免责声明: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无法注明来源的情况,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来信: liujun@soft6.com 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