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中国家说说话:一份将改写知识产权发展历史的报告

[摘要]这是一篇旧文,看到最近打击盗版如火如荼,重新刊登如下:■重估知识产权报告下载/中报告下载/英Word这仅仅是一份研究报告的发布会,但是来到会场发表演讲的阵容却格外庞大:包括2002年9月1日刚刚上任的WTO总干事素帕差博士(SupachaiPanitchpakdi),英国国际发展部部长ClareSh

这是一篇旧文,看到最近打击盗版如火如荼,重新刊登如下:

■ 重估知识产权

 报告下载/中
 报告下载/英Word

这仅仅是一份研究报告的发布会,但是来到会场发表演讲的阵容却格外庞大:包括2002年9月1日刚刚上任的WTO总干事素帕差博士(Supachai Panitchpakdi),英国国际发展部部长Clare Short MP,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Dr Kamil Idris。这份报告就是由“知识产权委员会”(CIPR)完成的《整合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Integra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Development Policy)。这是第一份站在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角度,而由发达国家赞助和完成的知识产权报告。我们相信,历史将会记住这一时刻,记住这一份报告。因为,它将是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里程碑,将从此大大改变人们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帮助纠正不合理的知识产权舆论导向和政策制定。

2002年9月12日出版的《经济学家》,对此作了相关报道,文章写道:委员会主席、斯坦福法学院教授John Barton希望无论是富裕国家还是贫穷国家,都把知识产权看作发展的工具,而重新纠正“知识产权保护越严自然就越好”的观念。这份报告就是集中了律师、政策制订者、学者、产业领袖和生物伦理学家,重点关注知识产权怎样才能为世界贫穷国家带来好处。核心的观点非常明确:发展中国家要避免照搬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除非这些措施对自己真正有益,真正能够促进自身发展。

该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是由英国政府帮助创建的独立机构。成员包括斯坦福法学院教授John Barton,Royal Society副总裁John Enderby教授,知识产权法律师Daniel Alexander,阿根廷Buenos Aries大学教授Carlos Correa,印度科学与产业研究委员会主任Ramesh Mashelkar博士。写作这个报告是为了研究“如何能让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包括TRIPS在内的国际协议文本范围内,最好地被设计来有益于发展中国家”。论文考察和论证的主要是中国、巴西、印度、南非和肯尼亚等发展中国家。报告分为八章,分别是:1、知识产权与发展;2、健康;3、农业与基因资源;4、传统知识、共享的途径和好处、地理标识;5、版权、软件和互联网;6、专利改革;7、制度能力;8、国际架构。

报告作者认为:“太长时间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被视为富国的粮食和穷国的毒药。我希望这份报告的论证不要这样简单。”报告明确指出,知识产权的本质就是一种经济和商业权利。“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就如同评估税收政策一样。没有人能够宣称,税收收得越多越好。但是,现在却有一种趋势,认为知识产权保护越严越好,而且是不言而喻的”。“发达国家里,存在中一支强大的院外游说力量,宣称所有的知识产权都是对商业有益的,使公众受益最大,也是技术进步的催化剂。他们相信并争辩说,既然知识产权是好的,那么保护得越多就越好。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他们相信并争辩说,如果知识产权保护是坏的,那么知识产权保护得越少越好”。 “记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作为集团的科技差距,对于评估这种对立的观点是重要的。中低收入国家大约占世界GDP的21%,而研发支出还不到世界的10%”。“发明创造者的私人利益源自消费者的花费,特别是当消费者是穷人时,这可能与基本人权,例如生存权,相冲突。”作为知识均衡调节手段,这就是知识产权合理使用的规定。“合理使用(Fair Use)或合理交易(Fair Dealing),是一种例外,它允许第三方在特定环境下使用版权材料。在大多数国家的国内版权法中,具体表现为基于“合理行为”或“合理使用”的原则用于个人使用的复制、研究、教育、档案复制、图书馆使用和新闻报道。”

硅谷最著名的IT专栏作家丹-吉尔姆(Dan Gillmor)说,把知识产权描述成一种绝对的财产权,完成是一种误道,是颠倒了逻辑,混淆了历史。当初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因此赋予发明人一定期限、一定程度的相对权力,通过制约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不当侵权和打击用盗版谋取暴利的不法工厂,使创新者获得合理的受益,有动力进一步创新。

但是,现在一些跨国公司变本加厉,通过不断修改法律,扩展保护范围,提高保护程度。居然开始把每一个消费者也当成了“盗版者”,把一切都视为盗版。他们完全“异化”了制度,现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不再是鼓励创新,而主要是保护这些巨头的商业模式。反而开始极大地阻碍了知识传播,影响了新技术扩散,制约了创新活动。

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应当在知识产权方面有所作为,但是也要理解这些国家在这方面没有经验,没有制度支持,关键是没有人才。在发达国家,对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做法,有复杂和周全的法律制度来制衡,保证公众利益不受伤害,如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但是发展中国家没有,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国家特别容易受冲击和伤害的原因。所以,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在知识产权所涉及的相关领域,过严保护对发展中国家一定是吃亏的。报告把中国排在发展中国家的第一位,虽然整体的技术能力强,但也指出发展中国家中60%最贫穷的人是中国人。

我们可以相信,这份报告将改写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的历程。当然,更多的工作,还得依靠我们发展中国家自己的智慧和努力。
 
Scorpion_hz:
    国家不能把别国的法律本本原封不动的套在这个这样的中国,哪个发达国家不是都有盗版的历史吗!
     况且!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间谍情报机构,试问朝鲜要付给美国的核技术的专利费吗?我们应该用自己的间谍盗取微软的源程序,微软不是也盗过对手的机密吗?
     什么都是国家的利益,当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时候,法律就要为广大的本国人群的利益着想!不要为自己扣上个贼的名字.他老美不是也天天盯咱们的技术吗?
     保护国家的利益,防止国际垄断,是一个国家利益的追寻,如果依照这样的话,我们国家怎么能赶超别人呢,别人坐着不动天天都有你的钱汇到他的帐户里,国家的性质不同,国民的消费能力不同,就应该有差价,
     法律就是国家编的,他是为了本国的利益出发的,日本和美国的法律还能判朝鲜呢!!!!! 
 
为什么非要名字:
    没有无论如何都应该做的事。也不是有法不依。因为前提就不正确。这样的法和立这样的法本身是不正确的,所以才会执行困难。
    
     知识产权是利益的产物,这才是共识,社会的进步和知识的发展是其自身的规律使然。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促进还是压抑这种发展要看保护的度的掌握。过度的保护正是压抑科技进步的原因。
 
老歪:
    方兴东的观念好像有严重的错误倾向,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社会进步,这是共识,所以知识产权的发展过程就是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不能只提发展,不提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不应仅仅保护发明人已有的东西,也应该保护其他公民的创新能力,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能的。
     打击盗版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何错之有?难道有法不依就正确了?不执行怎么能发现矛盾?
     无论如何,知识产权都应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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