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有理"还出"续"?!

[摘要]"盗版有理"还出"续"?!--对王小东《盗版有理(续)》及其系列的最后回应作者:吴冠军一"其实我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什么’错误’。我差点跟他们急,这真是岂有此理。但经手此事的是我的小师妹,因而没法急。"一个作者对自己的文章必须有起码的负责精神。文章以《盗版有理》为名发表出来,成为公共阅读物,对此产生

"盗版有理"还出"续"?!

--对王小东《盗版有理(续)》及其系列的最后回应

作者:吴冠军


  "其实我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什么’错误’。我差点跟他们急,这真是岂有此理。但经手此事的是我的小师妹,因而没法急。"
  一个作者对自己的文章必须有起码的负责精神。文章以《盗版有理》为名发表出来,成为公共阅读物,对此产生的公共影响,理应作者负责。文章发表了那么久,作者对题目名称的改动一直坦然自得,直到最近出现强烈批驳的声音才出来声称文章题目是编辑师妹擅自改的,因此理所当然地把过错及责任一古脑儿推给了其他人,这样的所作所为也未免太随心所欲、不负责任点了吧。试问这位作者,知不知道"文责自负"这一起码的写作规范?话又再说回来,为什么经手此事的是小师妹,就没法急?删去"我用"两字,分量得重多少,影响要恶劣多少(从"私人叙事"一下变成了"宏大叙事")?!这样都不"急",这位作者先生真好耐性也!
  二
  "反对的如金山的总经理雷军先生,说我的文章虽是一气呵成、气势磅礴,却都是’歪理’。我笑而不答,软件商看我的文章还能不是’歪理’吗?"
  雷军先生指出作者的文章"都是歪理",并加以"一气呵成、气势磅礴"作为定语,说得客气些,是照顾到作者的"学者"面子与身份,说得不客气些,是对作者文章予以根本的否定--"盗"版有"理",有的只能是"歪理"!同时我要告诉作者先生的是,如果你认为只有软件商批评你的文章是"歪理",那就大错特错了。
  金山公司一向是行业内抗击盗版的领袖,金山总裁求伯君先生数年前毅然下决心"卖屋做软件"的事迹曾经感动并鼓舞了多少年轻的IT从业者与电脑爱好者的信心!如果凭真才实料,金山真的在市场的公平竞争中失败了,那也就无话可说,但若是不明不白地死在那些黑心黑肠、终日干见不得人的勾当的盗版商们的手里,那怎叫英雄不气短、怎叫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不义愤填膺?金山虽未倒下,但已经倒下的又何计其数?如果这位作者先生需要,我可以开给他从95年到99年在盗版逼迫下被迫"退场"的大小国内软件公司名单!这也就是我批驳"盗版有理"、批评极端的"民族主义"时的沉痛与迫切心情,我要追问的是,究竟谁是民族败类?究竟谁在干着辱没民族气节、出卖民族尊严的勾当--使中国人在国际交流中被人经常指着鼻子说是"贼"?
  三
  "支持者当中的朋友就不用说了,法学家、经济学家也不用说了,最有意思的是竟然有八杆子打不着的搞音乐的把我的文章用特大号字放在音乐网站上,并来信感谢我对于他们的事业的帮助。"
  这篇《盗版有理》在社会上的影响之深、后果之恶劣从作者自己的表述中已经可见一斑。所有凡与盗版环节有关联的人士在《盗版有理》的"正名"下,从鬼鬼祟祟、见不得人一跃变为光明正大、吐气扬眉,怎能不来连道感谢,怎能不对"帮助他们事业"的作者先生感恩涕零?作者先生以为是"八杆子打不着",其实这位先生的"杆子"解决了多少人士长年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难言之隐"之苦恼(例如许多音乐MP3下载网站对歌曲版权问题一直大大犯愁,只能以诸如"本站的所有歌曲只作试听用途,请在下载后的24小时内删除"等方式来自欺欺人)。于是乎,前赴后继、滚滚浊流的盗版业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更上一层楼了。
  四
  "都说我写文章下手黑,故此老是叫我干这种得罪人的活。"
  ……
  五
  "这不,前些日子又去北大法学院参加了一个’学术讨论会’。说是学术讨论会,其实辩论的成分很浓。那么,谁输了谁赢了?这我说了不能算。但我个人的感觉是,我没当律师可真冤,我要当了律师,中国一大半律师的饭碗都得砸。总之,那些反对’盗版有理’的法学权威和政府官员们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那些支持’盗版有理’的IT业评论家和律师们得到了一次很好的鼓舞。"
  既然"谁输了谁赢了?这我说了不能算",那么为何马上接着一锤定音:"总之,那些反对’盗版有理’的法学权威和政府官员们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那些支持’盗版有理’的IT业评论家和律师们得到了一次很好的鼓舞。"
  又是一个低级的"硬伤"。若这位作者先生当了律师,我的确相信其所言,"中国一大半律师的饭碗都得砸。"谁能够同这样一个无视逻辑的人进行交锋呢?还好这位先生没有愿望想去当法官或者审判长!而且即便就在这位作者先生现今所处的知识界,同其交过锋、被其辱骂过的同行中也已经有被赶出体制、砸了"饭碗"的。只不过暂时可能还拿我这个知识圈之外的"敌人"无可奈何,砸不到我的"饭碗"吧!
  六
  "故此,我的这个’盗版有理’还得接着说。"
  如果作者原来的文章确如其所说,是表达"我用盗版有理"的意思(暂不追究文章内容与这个题目是否相符),那么为何还要首尾不顾地呼喝"我的这个’盗版有理’还得接着说。"上次的影响已是如此恶劣,作者先生轻松地将责任全推给了别人,在尚未消除"盗版有理"的恶劣影响之情况下,作者先生至今没有一点反思及站出来消除影响的文字不谈,竟还要"接着说",还要撰写"盗版有理"之"续",其真实观点和反复无常的姿态可见一斑!我在以前回应该作者时曾写过"众所周知,盗版本是IT产业内一个十年不化的顽瘤,决不是一天两天写两篇文章声讨一下就能割除了结的。之所以写,是出于对’道’(’逻各斯’)的尊重、对知识和技术的尊重、对社会大众的尊重、对论争对手的尊重。"
  我决定现在收回最后一个"尊重"!对"道"的尊重不应继续转变为对"盗"的姑息!
  七
  "实在是不得不说,因为这帮反对’盗版有理’的,虽然不一定能在辩论会上辩过我们,但钱是大大的有,又有中外权贵支持,做广告、发文章……。"
  又来这样的话,与当时污蔑辱骂刘军宁先生如出一辙,看来该作者真的想砸尽所有对手的"饭碗",不然不足以泄其愤!请问这位作者先生,你有什么真凭实据指责"这帮反对’盗版有理’的"暗通"中外权贵"?包括雷军先生、我在内的反对"盗版有理"者背后到底有哪些"中外权贵支持"(诋毁刘军宁时还只是单单说"依托西方权贵",因为"在某些中国权贵这里,他们是弃妇")?到底是你发《盗版有理》文章在先,还是我发反对"盗版有理"的回应文章在先(更不用说此文至今并未正式发表出来)?
  也许"这帮人""钱是大大的"比你多,但是如此以自己之心度他人之腹,以为所有比这位先生有钱的人就一定会做某些他尚不能做的"事"(包括最后那个省略号中省略的一切),那么至少我对此已无话可说,这位先生要隐隐藏藏地怀疑就让他怀疑去吧!然而如果一再明目张胆、诉诸文字地胡乱造谣放风,我想其必定会有"文责自负"的一天,届时也不会有什么小师妹糊涂到自愿替其再背黑锅。
  八
  "最近在电视上看到又有个骑自行车深入乡村基层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也是风头出足,有一大帮人跟在后头献花。"
  风头出足,上电视,有一大帮人跟在后头献花,……
  看来每个人的爱好与每个人的"道"都是不同的,看到类似这样的描述性言语一再突兀地从该作者文中"跳"出,不由地想起了汪丁丁先生一篇文章的题目:"道既裂,勿相与谋?"
  九
  "这个国家如果光听他们的一面之词,恐怕要走到邪路上去。"
  这位作者先生的"为国担心"总是那么地富有"尔死我活"的"除恶"逻辑,只是我不知道正版与盗版,究竟哪一条是"邪路"?如此在常识层面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话,难道这位先生一而再、再而三地说,不觉得良心难安、"半夜敲门心也惊"吗?对此的"引进常识,还原黑白"的工作我已经在上一篇回应中做了,在这里只是再尽量平心静气地问一声该位作者先生,你有没有找到自己的良心?
  在求知与思考的过程中,我也时常充满着一些"为国"的担忧,客观地讲,可能其中某些部分同一些真正持着"理性民族主义"立场的学者还存在着思想"交叉"与"重叠"之处,但我最无法认同的就是那种饱含"尔死我活"的"除恶"逻辑的"为国担心"。我从正在准备撰写的《自由主义的当代危机》(暂名)一文的写作提纲中摘录一段,权且作为我近半年来的"为国担忧"吧:
  "……自由主义在九十年代并非’大获全胜’,严峻的危机正在浮上水面。作为正在改革探索中的中国,在走向自由市场社会的时候,更多的应该借鉴什么?思索什么?……中国自由主义者在拥抱西方自由主义的美好的普世价值的同时,更应该警惕和防范来自西方国家隐藏在’自由主义’外衣之下的’不平等交换’的意图,更仔细地梳理剖析全球化的国际体系中’核心’地区与’边缘’地区的资本流动过程,梳理’国际商品链’的地理格局。特别是当前中国在加入世界性的多边贸易组织时,要充分意识到在看似平等的贸易协定规则下掩盖着的实质的不平等贸易,认识到反抗国际霸权、反抗国际分工体系、维护民族利益的重要性,分清一部分西方自由主义国家’对内民主权利’与’对外暴力功利’的双重面目,争取一个以更为实质平等的有步骤的方式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合理局面。具体的方案或许可以参考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所言,不要加入世贸,而是同不同国家签定一系列的双边贸易协定。……当前中国知识界的’自由主义者’们不遗余力地反对国家专制权力、糜烂性的腐败及寻租行为,要求自由与公正的国内环境,而’新左派’则看到了跨国资本以及具有殖民主义传统的国际霸权势力,要求民族自强反抗霸权,保护下层无产劳苦大众的实质上的’不做奴隶的自由’。在我看来,双方的出发点都是好的,都具有着现实意义,都是针对一定的’问题意识’的思考与回应,但却不明不白地交上了手,打破了头,而与此同时’专制权力’和’跨国资本’却正在积极地联手勾结,形成一个更可怕的极度不平等的垄断格局。在这个意义上,我主张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和’新左派’应该尽快联手起来,一同呼吁这样一条’也理想也实际’的道路:对内坚持自由主义、对外坚持民族利益--在国内继续加快体制改革,争取一个更为自由、公正的市场社会,而在国际交往中则力求充分维护民族利益,不遗余力地反抗国际霸权,争取一个更为实质平等、合理互动的世界体系。"
  十
  "今年由联合国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就对科技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令人争议的课题和观点。与一般舆论不同的是,这份报告并没有对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的1995年知识产权贸易相关方面(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或缩称TRIPS)协定作出很高的评价,而是一直强调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原则的局限性。
  报告承认,创新是人类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过程,它促进人类的生产能力和文化的昌盛,也是人类追求知识扩展的核心所在,所以立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有必要的。
  ……
  报告总结说,只有在1995年协定经过上述的检讨改善后,任何新科技发现在今后环球化进程中才不再仅仅为了盈利而存在,而且也是真正地照顾到人们的需要了。(陈士铭节译,笔者又进行了摘编,如果怀疑我断章取义,则请查对原文)"
  这一大段文字(三千八百多字)都不是这位作者先生自己的东西,所以我也没有必要全引下来。我不知道这份联合国的《人类发展报告》同作者先生发表在国内的《盗版有理》有什么关联。语境完全不同,讨论的角度也完全不同,具体的论述及论述方式更是不同,最后得出的结论也是迥然不同,无论怎么也拉扯不到一块去。就软件的"知识产权"(我更习惯用"技术产权")来说,前者面对的是全球软件市场,后者则是国内软件及盗版市场(如果盗版也可以称作一种市场的话)。前者首先承认并肯定"立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有必要的",而后者开篇就亮出了不算"绝后"、至少"空前"的"我这里说的并不是反话,我确确实实的认为盗版有理"的"理性宣言"。前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报告总结说,只有在1995年协定经过上述的检讨改善后,任何新科技发现在今后环球化进程中才不再仅仅为了盈利而存在,而且也是真正地照顾到人们的需要了";而后者的最终结语是"光在中国这儿嚷嚷打击盗版纯粹是瞎耽误功夫:不打击盗版你赚不到钱,打击了你更赚不到钱。这就是我对于中国的软件商们的忠告。"至于写作的严谨态度与实证风格那更是宵壤之别。因此我不知道,这两个全然不同的文本之间有些什么"家族类似"的特征?
  我读作者先生摘编下来的这份联合国报告后的感受是,该报告讨论的不是"买"还是"盗"--是按契约文明购买版权,还是按强盗逻辑不劳而获地盗版别人技术成果(并用其来大发黑财)--这一基本常识层面的问题,而是技术产权的跨国转让费用究竟应该"高"还是"低"的问题,以及再进一步地,"多高"或者"多低"?另外,在技术产权的"南北"对流中怎样防止在遵守技术产权协定的基础上"变相"不平等交易的状况?在我看来,这些问题是报告关心的根本主题,和主张"盗版有理"--明目张胆盗用别人技术果实--之类近似粗鄙化的"理论"之间怎么比较都八杆子打不到一处去。将这份由联合国多位学者耗费几年时间共同努力完成的研究成果--《人类发展报告》放在这位作者先生的大作,不,更确切地应该称"短作"《盗版有理(续)》中,并藉此质问"究竟谁的是’歪理’",面对这样的行径我真的不知如何作答,惟有暗自祈祷这份严肃报告不要再被这样屡屡"强奸"才好。另外,在报告最后结论的"任何新科技发现在今后环球化进程中才不再仅仅为了盈利而存在"一句中,"科技"的原文究竟是哪个单词,被翻成"发现"的原文又是哪个单词,不知这位负责摘编的"作者先生"可否告知?
  就语境问题而言,我在回应这位作者先生的一位学者朋友时曾写过以下两段文字:
  "您说的观点我很了解。但是我们讨论问题都应该有个语境范围,若换个角度从大范围的全球视野来考察,我完全理解您的意思。我自己也经常从历史的角度思考问题,因此也是充满了忧虑。但是这不影响在一个具体的语境(国内的软件业)下就规范层面的问题而作出基本的判断。您如果仔细阅读我那篇文章的话,我在文中几次表明理解王先生揭露以国外垄断资本为首的跨国集团的’阴险用意’,但是我认为怎么也得不出目前国内猖獗的盗版生意’有理’。如果您要我抛开具体的语境和问题,抛开《盗版有理》这篇文章,不’纠缠于王文的只言片语’,那么又怎能说得清楚乃至解决具体问题呢?不通过具体的话语交流,不同的人又怎能就一个具体问题逐渐达成’共识’呢?如果我偏离了王文而泛泛而谈,那才真正是违反了’就事论事’的原则。离开盗版猖獗的国内软件业,跳到国际层面上讨论全球格局的’后殖民’与’依附’,那完全是另外一个课题领域。我可以告诉您,我最近利用业余时间在写一篇思想笔记,名称暂为《自由主义的当代危机》,就是讨论以民族国家为建构范畴的自由主义方案在当代’全球化’时候遭遇到的新的紧张与复杂的冲突。在我看来,罗尔斯呕心沥血的《万民法》仍然没有建构出一个国际交往的合理秩序。当然这已经是题外话。"
  "另外您信中说的’小东先生的文章针对的正是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在产权保护方面的无限度抬高门坎趋势,而非国内仍不成气候的软件产业’,我不知道您是怎样读文章才发现王先生’隐藏’在文字后面的这一用意的,而且那么肯定。我始终质问的是国内的软件业在王先生’盗版有理’的理论体系中置身何在?为什么国内的软件业’仍不成气候’,原因不是明明白白地摆在每一个中国人面前吗,您为什么非要到国际层面’南北交锋’中去绕圈子呢?我同意您的判断,国内软件业目前是还很弱,然而左派朋友和’民族主义者’不是正是以保护弱者的形象出现的吗,怎么狠心到视国内软件行业的所有开发、经营的从业者如’弃妇’?这与童话故事中’披着羊皮的狼’有什么区别?’保护弱者’永远不应该只是一种口号,而是一种体现为学术良心的内在关怀。"
  另外我在近一个月前为答谢李锐先生而写作的《保持思想的紧张》一文中细致讨论了在"肯定技术产权存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之后,把关于技术产权的思考往深处推与往广处推时我个人已经分别遭遇到了的"两点紧张",其中之一就是"将技术的自然垄断问题放在一个更为宏大的跨学科的理论视野下进行考察"时碰到的复杂境况--如何面对技术产权"南北交往"中的"规则平等"下掩盖的某种实质不平等?
  在这里毋须再重复我的观点与忧虑,我只想告诉这位作者先生,不同语境下的具体问题是完全不一样的,混同在一起讨论一不小心就会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而且还往往认定"歪理"而不自知,更谈不上自省了。对于一位严肃的学者,在研究问题时应该努力秉持这样一种态度,即复杂的事情不应简单地予以化约,变成为是与非的二元选择;而一青二白的起码常识判断也不容用各种上升到云里雾里的策略玄招来颠覆黑白!难道诸如盗版这样的常识判断也能问一些类似谁之盗版、何种盗版商这样的"复杂"问题吗?此外我虽然不认识这位作者先生的任何老师,但我仍要越俎代庖地提醒作者本人:写作时最好有自己的东西,尽量不要引别人的研究文字大幅度超过自己的文字数,这是对别人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此为基本的做学问的规范之一。(抱歉,我忘了这位先生是不讲"学术规范"、不在"掌门人手里讨饭吃"的"自得清凉"之士。)
  2000年4月2日凌晨于天骄创作室
  注:依循紧扣文本的原则,文中每节开头的文字皆引自王小东先生《盗版有理(续)》一文。撰写"针锋相对"的此文依然有伤恕道,要说明的是,这样的"抓硬伤"文章我不再重写,我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和立场也不再重复。虽然我认为"逻各斯"是通过"对话"而逐渐揭示自身的,但如果王小东先生不愿进行更深入地真诚探讨,一再停留在常识层面上坚持黑白颠倒的"盗版有理",甚至不断恶意挑衅,那么还是就只有这一句话,"不可说的,必须沉默"。 

sunknight1974:
    如果把正版这词改为资产阶级统治
     把盗版改为无产阶级革命
     那么正版和盗版的关系就变成无产阶级的革命了。
     这好像有点阶级斗争无限化的倾向,但很多东西可以解释的。
     哈哈。
    
     打土豪分田地,打倒资本家的剥削,中国曾经走过的革命道路。只不过当时是团结一部分打倒一部分,团结的是民族资本家,打倒的是买办资产阶级,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
    
     历史是多么惊人的巧合啊:)
 
蝴蝶效应:
    支持盗版有理的人最大的理由就是软件厂家牟取暴利,正版的价格太高,以至于咱普通老百姓无法承受,...。
    
     暴利,这个词听上去有些贬义,如同以前一提资本主义就讲的“剥削”,其实都是中性的,都是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的:你不替我打工我还能剥削你吗,你不买我的东西我还能有暴利吗?既然是你自愿的,说明你自己也是得益的;不想让人家有“暴利”吗,那就损人不利己好了。
    
     果真要说暴利,也不见得是定价高就能得,就像大众消费品的利润不见得比奢侈品来得少,怎么没见过谁说宝洁牟取暴利啊。企业有权对自己的产品定价,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过高或过低的定价反而会使企业自己的利润减少。这点道理,连经济学普及读物上都写得明明白白。
    
     反过来想想,正是由于盗版的存在,大大减少了正版的销量,才使得正版的价格居高不下。如果市场上没有盗版软件,对于这种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的产品来说,企业一定会把价格降至合理的水平,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所以,支持盗版不会让正版的市场价格下降,反而会让穷人永远享受不到正版的服务。  
 
gounud:
    夜空深蓝,不知道你是不是柬埔寨或者北朝鲜金正日的留学生,经常买盗版(我倒是认识几个欧美的留学生,当我向他们推荐黑市的赃车和盗版的软件时,他们先问我是否有合法的授权使用,听说没有,他们直接告诉我这是非法的,他们不能使用)。坦白的说,我也用盗版,我只是觉得偷了别人的东西还要说自己有理挺无耻的,至于法律,我想你不懂就不要乱说,我一个法律在读硕士总比你强吧?哈哈!  
 
边缘学者:
    当“盗版”成为商家的故意手段时,你又怎么看盗版呢?
     法律有时候保护的是垃圾,比如某些贪官污吏依然逍遥法(或许永远逍遥法外,太稀松平常啦)外,比如某些“垃圾”软件,还有绝大多数少年儿童用的各种光盘(99%是垃圾,粗制滥造,商家是不敢让你先试碟再买的)。
     请君记得当年微软是靠什么打败金山WPS的,是故意让你盗版啊,“该死”甚至鼓励你盗版,不然中国人都用了WPS,那他就完蛋了。后来微软从深圳到北京,一路高举着中国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利用中国法律的粗糙,搞掂很多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白白拿走了几千万,可是一分关税也没交,它本来就拿中国的法律当放屁了,你倒说说看法律起了什么作用,也就中国的执法部门这么粗暴胆大,敢于直接冲进企业查你的机器,这在美国是非法的行为啊,你倒说说“该死”对你的法律是个什么居心啊,Ben啊!
     君不见,一些低劣的影视片或者垃圾书,出版发行时,经常打的旗号就是为了“反盗版”,是真的吗,恰恰相反,它是暗示鼓励你来盗版,好扩大它的“知名度”,达到广告宣传的目的。说实在的,要不是它先来嚷嚷什么“反盗版”,别人还瞧不上它的那些破垃圾呢。哎,偏偏垃圾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你道奇也不奇?
     真是不知道“盗版”“是也非也”,世人还是多多动动脑子吧。TaiBenBen啦!  
 
夜空深蓝:
    gounud,强盗小偷去偷去抢不用付出劳动吗?不偷不抢,哪有钱去光顾你妈?100年前你妈伙同你爸抢了我们,今天我们回抢他一下你就心痛成这样?孝子啊!!!应该发个一吨的勋章给你。法律是要来干吗的?法律是用来维护人民利益的,法律就是应该在企业和人民之间建立起一个平衡,既保持足够的正版用户让企业能够获得足够利润,又能够让大多数普通百姓通过盗版获得足够的信息利益。当盗版威胁到厂商利益时就要严厉打击盗版,另外不要动不动就把什么强盗小偷的帽子扣到中国人的头上,在珠江路卖盗版的小贩那里,经常能够看到你爸妈家里来的人(外国留学生) 
 
df999:
    我看,盗版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至少是现阶段分配均衡的一种无奈的补充啊
 
huinsophia:
    关于dell的售价,我自始至终的一个感觉就是--------真***贵。
     可是偶尔的时候我竟然听说dell对政府及大客户的价格非常便宜,甚至可以打到5.6折,如果传闻属实,那不是在坑老百姓吗。说到软件,目前几乎所有的公司对个人用户不是很认真,但是公司不行,你得掏钱。至于说到我和我身边的人,有些人连计算机是什么东西都不 知道,还管你什么软件硬件,正版盗版
 
gounud:
    没关系,我们继续用盗版,我们中国人都有贼和强盗的劣根。连我们的爸爸和儿子也一样是贼和强盗。我就是有一点觉得好笑:哪有做了贼还喊自己有理的,这样的人他妈一定是妓女吧!I’m sorry――这样说其实是侮辱了妓女,不管怎么样,妓女也是靠劳动生存的啊!

这条留言挺好的 这条留言不妥当 
 
胡言冷语 于 2004-2-14 16:42:15写道:
    我想大多数人是和我一样,在刚学电脑时,是在玩盗版游戏,学用盗版软件中度过的.我们在买电脑时.从不将软件的价值考虑在内.我们已将用盗版软件认为理所当然,也许是因为我们买不起正版软件了吧!
 
amonlee:
    盗版有理,那是肯定的。在以下所提到的盗版是指未经合法授权的使用,不是指生产盗版光碟的行为。
     一、道义。王小东这一段写的很好,这一段往深处讲所反映的不应该是道义,其实是知识创造与社会利益间的关系。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全世界的都获得好处,但是其使用没有得到中国人的授权。这自然是说笑,但是反映的是专利其实是一种约定,是鼓励个人的发明创造对社会有益的措施,但决定不是是使某人或某个团体甚至某个国家利用其来谋取垄断、暴利、阻碍社会发展的工具。
     二、法律。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得到暴力机构支持的一种社会约定y。法律不是一成不变,法律也是要适应社会发展的。王小东的禁酒法很能说明问题。盗版是有理,但是在目前那自然还是是违法。盗版有理的支持者自然还是会支持这一点。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考虑的不仅仅应该是法律问题,首先这种违法要考虑到社会生产,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国家形象,社会发展,执法成本等影响程度,求一下总和,得出如果是个负数,我想一个国家不会做出这种令社会倒退的事情。其二在这个讲求国家利益,还存在对抗的世界中,我想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领导者都会考虑一下,在每年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GDP,应不应该把一大块都贡献给这些所谓拥有专利的软件生产商。当然我不是无赖,使用别人的东西还赖着不给钱。尊重别人的劳动是应该地,但前提是合理。如果在一个深山老林用弓箭矛打猎的部落,用他们一年辛辛苦苦捕获得猎物去换取捕猎工具,如果部落用其绝大大部分猎物(假如是一千头熊)换取没有多少制造成本的猎枪(假如是十支)。那么这种交易就不是公平交易,本质就是掠夺。
     三,利益。用户与软件商互利。其实盗版市场很符合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在中国的这个市场是个很平衡的,互利系统。中国的软件市场很大,大到一般小眼光的软件厂商无法衡量的地步。正版市场的获利其实是来源于盗版市场的兴旺发达。盗版市场的兴旺,对于被盗软件商来说市场率自然提高了,用户数量提高后,自然会有获胜之道。盗版用户一方面相当于免费给软件商做了广告,一方面相同功能软件间比较,技术含量高,易用性强,适合用户的软件在用户需要购买正版时自然胜出,实践弱者淘汰规律,再有一方面盗版为软件商培养用户,用户忠诚度越高的软件商,在正版市场获利自然会比忠诚度低的软件商要高。这一点其实跟娱乐传媒非常相似,用户免费收看节目,传媒利用广告收入生存获利,用户可以录节目自己自由观看,但是不许利用其获取利益。
     王小东说的很好,计算机软件应用发达推动了计算机硬件市场的发达,计算机硬件市场的发达对计算机软件应用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然后促进围绕计算机市场产生的多媒体娱乐,电子商务,电子教育,互联网市场的兴旺发达,在一连串的相互依赖的产业发展起来后,就形成了目前兴旺局面的IT产业。对这庞大的产业支持和作出卓越贡献是那些“盗版”用户,因为他们的兴趣与爱好,他们的支持和奉献使得我们的计算机应用和教育水平超越了很多发达国家。
    
     在这里,我想大喊一声中国的计算机用户万岁。
    
     中国的网民我觉得大部分都是经过“盗版”教育成长起来的。大家都知道互联网改变了和改变着我们的社会。“盗版”功勋卓越。
    
     国内的反盗版厂商需要学习的是如何发掘市场,而不是埋怨用户,用户对你们的支持够多了,如果不是当初的盗版,谁会知道WPS
     谁会知道金山影霸。
     对于linux的国内厂商我想说的是,你们的水平太次了。就算要盗版也不会盗你们的。大把实用还安全的freeBSD,openBSD,redhat供我们使用。对于桌面用户,对于不稳定和不易用,复杂的中文桌面应用
     套一句老话,不适合国情。
    
     谨以此文向千万网民致敬 
 
focusoncdr:
    不是嗓门大就有理的
     对吴冠军“"盗版有理"还出"续"?!”的回应
    
     我文字功力比不上吴冠军,他是天骄工作室的创始人,天骄工作室是什么东东?最早是几个写游戏评论的人组成的工作室。交待他的出身,跟
    
     本文讨论的主题还是有点联系,而且是很有趣的联系。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天骄工作室成立之前他们几位写得一些游戏的攻略,好像有些不
    
     是在国内发行的,因此有可能是“盗版”的,不知道当时吴冠军是怎么看盗版这个问题的?(是不是“因为我们买不到正版,所以我们必须用
    
     盗版。。。”汗。。)
    
     下面的文字只针对吴冠军的文章做一一点评(其实这篇烂文,不应该用“点评”一词的,可惜想不到恰当的词了,就对不住了):
     一。
     “一个作者对自己的文章必须有起码的负责精神。”我看王小东很有负责精神,他没有否认,而且我也没有从整个文字看出王小东有一点“理
    
     所当然地把过错及责任一古脑儿推给了其他人”的意思,不知道吴先生从何看出来的?“话又再说回来,为什么经手此事的是小师妹,就没法
    
     急?”这是别人家事,干你何事?
     二。
     “金山总裁求伯君先生数年前毅然下决心"卖屋做软件"的事迹曾经感动并鼓舞了多少年轻的IT从业者与电脑爱好者的信心!”我也是IT从业
    
     者,没有感觉到什么感动,说实话,任何一家企业,不管你是搞电脑的,还是卖衣服的,还是卖冰箱的,你的产品不过硬,老百姓不爱用,你
    
     就得象求伯君那样,豁出去,把产品搞好,这样的企业数不胜数,如果我们都要感动的话,一天到晚就除了感激,就没有别的事情了。
     “如果凭真才实料,金山真的在市场的公平竞争中失败了,那也就无话可说,但若是不明不白地死在那些黑心黑肠、终日干见不得人的勾当的
    
     盗版商们的手里,那怎叫英雄不气短、怎叫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不义愤填膺?”客观的说金山是国内软件业的翘楚,但是金山比微软差得不
    
     可以道里计,金山现在如果不是靠打民族牌,估计已经倒了,但是直接原因肯定不是盗版。我认识的人里面除了金山词霸会用,没有听说过谁
    
     是用WPS,我大胆猜测一下,吴先生写作该文的时候也是用的微软的产品吧。说句笑话,我要是盗版商,我还情愿盗微软的版,金山WPS?那盗
    
     版有人买吗?咱们盗版商也讲利润的。。:D
     三。
     我用盗版的时候从来也没有“鬼鬼祟祟、见不得人”的感觉,倒是看到吴文有点“受侮辱”的感觉。庄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与忧”,你吴
    
     先生全力拥护正版,你怎么知道盗版者的感觉。莫非吴先生您是“又要做××又要立××”之徒?:)噢,对了,您的出身确实有点。。。
     四。
     此处又说明王小东不是没有负责精神的人。。
     。。。。
     五。
     “既然"谁输了谁赢了?这我说了不能算",那么为何马上接着一锤定音:"总之,那些反对’盗版有理’的法学权威和政府官员们受到了一
    
     次很好的教育,那些支持’盗版有理’的IT业评论家和律师们得到了一次很好的鼓舞。" ”
     吴先生的文笔不错,相信阅读能力也应该不错,为什么连这样一句话都看不懂?
     “又是一个低级的"硬伤"。”借吴先生这话,表达我的感觉,我又看到你一个“硬伤”--别人的“戏言”你居然当真,我有点怀疑你的阅
    
     读水平了。“只不过暂时可能还拿我这个知识圈之外的"敌人"无可奈何,砸不到我的"饭碗"吧! ”--就算你自己硬凑上去让王小东砸,
    
     估计他也没有兴趣,跟你这种“无视逻辑”的人一般见识,你也太小看别人了。
     六。
     作者低下的阅读水平又出来了。:D
     “如果作者原来的文章确如其所说,是表达"我用盗版有理"的意思(暂不追究文章内容与这个题目是否相符),那么为何还要首尾不顾地呼
    
     喝"我的这个’盗版有理’还得接着说。"”作者原来的文章是表达“盗版有理”好不好?
     “在尚未消除"盗版有理"的恶劣影响之情况下,作者先生至今没有一点反思及站出来消除影响的文字不谈,竟还要"接着说",还要撰写"
    
     盗版有理"之"续",其真实观点和反复无常的姿态可见一斑!”王小东本来就认为“盗版有理”为什么要消除所谓的“恶劣影响”?而且他
    
     一贯的观点就是“盗版有理”怎么又变成了“反复无常”了?
     “我决定现在收回最后一个"尊重"!对"道"的尊重不应继续转变为对"盗"的姑息!”你连起码的辩论素质都丧失了。可悲!!!
     七。
     ”包括雷军先生、我在内的反对"盗版有理"者背后到底有哪些"中外权贵支持"(诋毁刘军宁时还只是单单说"依托西方权贵",因为"在
    
     某些中国权贵这里,他们是弃妇")?”雷军是自己的商业利益需要。你嘛,呵呵,听说你现在在某个国外的游戏公司高就,。。。
     “而如果一再明目张胆、诉诸文字地胡乱造谣放风,我想其必定会有"文责自负"的一天,”王小东已经负责了,他又没有署名“吴冠军”发
    
     表这篇文章,呵呵。
     八。
     这是废话,不予置评
     九。
     “在这里只是再尽量平心静气地问一声该位作者先生,你有没有找到自己的良心? ”我想用这句话反问吴先生。
     其余一大套话,可以用吴先生的原文评点:D “语境完全不同,讨论的角度也完全不同,具体的论述及论述方式更是不同,最后得出的结论也是
    
     迥然不同,无论怎么也拉扯不到一块去。”呵呵,你要是卖你的文章另外找个板块。
     十。
     我看王小东为什么要放这段文字,每一个有起码阅读能力的人都可以读懂,吴先生不知道是假装还是真的“不懂”。
     “不同语境下的具体问题是完全不一样的,混同在一起讨论一不小心就会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我看吴先生对这一“技巧”就用的不错。 
 
Torpedo:
    请注意金山等一些国内软件公司在这次争论中的表现,他们一有机会就打出“民族”的旗子吓人,但对我们老百姓来说,他们和美国的公司有什么区别?他们哪是什么为了国家,纯粹是商人而已,只不过是活得很累的、满腹牢骚的商人! 
 
老歪:
    也就“五羊皮”这类德智水准的人支持盗版,
     “Dell 计算机在中国销得高价!与日本价格相当!”
     那是因为日本的电脑是中国组装的,不是中国价格高,是日本价格低。否则,Dell 中国工厂里的工人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喝西北风呢。
    
     “ 口口声声说盗版不好,那么谁又批评软件,计算机价格高的不正常?!!”
     软件价格高,活下来的软件公司也没几家,要是低的和白菜一个价,估计只有美国鬼子才会去做,中国人还是卖白菜去吧。你一个月上网费、电话费多少钱?你说说那个价格高不高?
    
     “中国信息法很是不完备,简直就是个残疾信息法,漏洞太多!!!”
     中国就信息法不完善?有些贪官贪个上千万也还活得好好的,那个什么法就完善了?和那个什么法比起来,信息法重要吗?另外,即使信息法完备了,你会遵守吗?
    
     盗版有理?共产主义还一定能实现呢。有本事把国家的版权法改了,否则盗版就是违法,更别提有理了。连基本的社会秩序都不遵守,法有个 P 用。
 
david_w:
    单凭这两篇文章来看,盗版有理一方胜出,呵呵 
 
五羊皮:
    盗版是中国的一个特色,为什么?
     因为中国目前的经济条件和人口素质!
     大型软件,计算机的价格和国外的比价相差无几甚至还要高,以中国人的人均收入来看,这不是牟取暴利是什么?!!!
     特别是软件或在中国生产的计算机,本身由于原材料费用及生产者技术者工资低廉(如戴尔公司产地在广州,服务在大连,硕士毕业生最高工资不及在日本分公司普通人员的三分之一,却在中国销得高价!与日本价格相当),凭什么价格抬得那么高?
     口口声声说盗版不好,那么谁又批评软件,计算机价格高的不正常?!!
     牟取暴利是人人喊打的!盗版是对之反抗!!!
     另者,按人口,中国的计算机普及率极其低下,计算机信息教育在小初高才开始试行,信息伦理学教育根本没有,我们从哪里来的信息法和信息伦理知识?而经济发达的美国早就有此课程,日本初高中今年3月也开始正式施行完整的信息及其伦理教育!此外,中国信息法很是不完备,简直就是个残疾信息法,漏洞太多!!!
     盗版的普遍受人热爱,还不是因为大家缺少上述有关概念么?
     所以,别说盗版不好,反过头来看看所谓头脑清醒的人们是不是还在扯皮,又那精神头,用到正八经的地方上去!!
 
五羊皮:
    盗版是中国的一个特色,为什么?
     因为中国目前的经济条件和人口素质!
     大型软件,计算机的价格和国外的比价相差无几甚至还要高,以中国人的人均收入来看,这不是牟取暴利是什么?!!!
     特别是软件或在中国生产的计算机,本身由于原材料费用及生产者技术者工资低廉(如戴尔公司产地在广州,服务在大连,硕士毕业生最高工资不及在日本分公司普通人员的三分之一,却在中国销得高价!与日本价格相当),凭什么价格抬得那么高?
     口口声声说盗版不好,那么谁又批评软件,计算机价格高的不正常?!!
     牟取暴利是人人喊打的!盗版是对之反抗!!!
     另者,按人口,中国的计算机普及率极其低下,计算机信息教育在小初高才开始试行,信息伦理学教育根本没有,我们从哪里来的信息法和信息伦理知识?而经济发达的美国早就有此课程,日本初高中今年3月也开始正式施行完整的信息及其伦理教育!此外,中国信息法很是不完备,简直就是个残疾信息法,漏洞太多!!!
     盗版的普遍受人热爱,还不是因为大家缺少上述有关概念么?
     所以,别说盗版不好,反过头来看看所谓头脑清醒的人们是不是还在扯皮,又那精神头,用到正八经的地方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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