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约谈唱片公司要求授权公平 避免授予独家版权

[摘要]据国家版权局消息,9月13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就网络音乐版权有关问题约谈了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索尼音乐、英皇娱乐、中国唱片总公司
据国家版权局消息,9月13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就网络音乐版权有关问题约谈了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索尼音乐、英皇娱乐、中国唱片总公司、正大国际音乐等二十余家境内外音乐公司以及国际唱片业协会等相关协会主要负责人。

版权管理司负责人首先肯定了各音乐公司配合推进音乐正版化的努力,进一步指出,2015年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专项整治以来,各音乐公司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版权局相关工作,抵制各类侵犯网络音乐著作权行为,推动建立网络音乐版权授权、运营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与此同时,版权管理司也指出了现阶段音乐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乱象,诸如抢夺独家版权、哄抬授权价格、未经许可使用音乐作品等,并指出这破坏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损害了音乐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权益,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和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版权管理司负责人对境内外音乐公司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要求各音乐公司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依法行使和维护权利,抵制各种音乐侵权行为。具体来看,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要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

第二,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许可、纵容、挑动网络音乐服务商哄抬授权价格、恶性竞争;

第三,要支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保障音乐权利人特别是词曲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权属清晰、链条完整;

第四,要探索建立更加良好有效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合作和运营模式,维护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为广大网民、听众更好地提供音乐作品和服务,推动网络音乐产业繁荣发展。

就在9月12日,国家版权局还约谈了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包括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太合音乐主要负责人,要求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音乐作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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