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文件官员「七宗罪」将问责

[摘要]<迅达新闻专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2日公布了最新规定:官员决策严重失误,群体性事件处置失当,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等7种情形之一者,将被问责。据中通社报道,这份名为《关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文件说,该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
  <迅达新闻专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2日公布了最新规定:官员决策严重失误,群体性事件处置失当,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等7种情形之一者,将被问责。
  据中通社报道,这份名为《关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文件说,该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
  免职者1年内不可「官复同职」
  据新华社报道,《暂行规定》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全文共4章26条。《暂行规定》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及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1年内不得重新担任同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党委可按他们一贯表现及特长,酌情安排当职务,1年後如重新担任原任职位相当的职务,需徵询上一级党委组织意见。
  《暂行规定》指出,官员被问责後,上级将派专人与被问责官员谈话,并督促其做好工作交接等後续工作。被问责的官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编辑:迅达新闻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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