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何以到位

[摘要] 一、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监督),必须切实防止和从严惩治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全力促进廉政建设。要充分挖掘监察机关对政府采购实施监察(监督)的潜力,堵塞采购漏洞,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效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察机关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监督)似警察中的督察,意义非同一般;其权利和赋予的职责也是专门的(县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照法建立专门的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法履行对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之职责)。那么,笔者认为监察机关的监察(监督)的职能监察何以能真正达之到位率?!必须得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监督),必须切实防止和从严惩治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全力促进廉政建设。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纵深阶段,少数舍公肥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还屡见不鲜;所以,必须一刻也不能放松监察机关对采购活动的监察(监督)。由于我国目前还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仍然在转轨时期,各种法律、法规尚不十分完善和配套,尤其在政府采购领域,权力相对集中,采购金额较大,权与利的诱惑性很强,少数公职人员经不起考验,出现了行贿、受贿、弄权渎职、以权谋私等现象。从各地区的政府采购实践来看,这种现象并非个别存在,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对有关公职人员的行政监察(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针对不少地方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腐败行为,要注重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邀请监察机关派出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察(监督),已是亟待之中。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要积极依法监察,决不能出现同流合污、假公济私现象,要真正起到监察(监督)的作用,有效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廉洁和高效!

二、要充分挖掘监察机关对政府采购实施监察(监督)的潜力,堵塞采购漏洞,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效率。

要着力抓好监察机关内部自我约束制度建设,确保自身的过得硬。提前预防内部的潜在低素质、劣品德等现象,做到“打铁须得自身硬”。把业务能力强、素质高、品德优的人员吸收到政府采购活动的监察(监督)中来,以保证监察(监督)的到位率。堵塞采购活动中的各种漏洞,保障采购资金的不受损失;5、监察机关要注重平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正确引导,努力打造“品牌监察”,树立监察新形象!

三、实施监察责任终身负责制,坚决抑制监察不严的现象。

从狠抓监察责任制入手,按级次逐级实施监察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类人员进行监察(监督)。依法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通过监察机关的监察(监督)有效促进采购人员的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氛围,达到实施监察的真正目的。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人员的监察,不包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人员。在监察活动中,监察机关的监察人员要出以公心、得以民心、一心为公等思想,实施监察责任不是随着某些人员的离岗和退职、退休而不予追究,而要实行终任负责制;着力打造监察(监督)活动的新局面!5、要注重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把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消除在萌芽之中。监察机关要突出外部与内部相结合地监察(监督)策略,使之监察(监督)渗透到政府采购活动的“关键角落”,让监察机关的监察(监督)实施得更为淋漓尽致!让政府采购永葆廉政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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