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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监控和管理已从幕后逐步走向前台

2007-10-11 作者:雷赫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进入论坛

  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上线了虚拟警察,对于网络空间的监控和管理已经从幕后逐步走向前台,虚拟社会的虚拟治安已经“有谱”了。

  “虚拟的王小洋犯了虚拟盗窃罪,经网络虚拟法庭判定,赔偿虚拟Q币3000元,剥夺虚拟权利终生,数罪并罚,押赴刑场,执行虚拟枪决。”这是某本网络小说中,对于网络社会中治安问题虚构的一个有趣情景。

  对于我国当前的互联网发展现状来说,随着BBS、博客、P2P、BT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一些在现实社会中不易传播的违法不良信息开始大肆流传,许多网民深受影响。因此,虚拟治安已经是一个显然而紧迫的问题。

  自9月1日以来,北京的各大门户网站已经有虚拟警察“上岗执勤”了,一位叫老徐的网民对此表示:“我儿子现在上初中,他上网时我都特担心,孩子年龄小判断能力弱,怕网上不良信息影响了他的身心健康,现在可以通过网上报警使不良信息及时清除,心里比以前塌实了。”

  应该说,北京地区的虚拟警察上线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全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上线了虚拟警察,对于网络空间的监控和管理已经从幕后逐步走向前台,虚拟社会的虚拟治安已经“有谱”了。

  虚拟警察在“扩编”

  “大家好,我们是首都网络110虚拟警察,负责网络世界的报警求助,您需要帮助吗?”自9月1日以来,网民浏览北京的各大门户网站时,可以看到一男一女两名卡通警察不间断地在页面下方巡查值勤,并给出以上提示。

  目前,“首都网络110虚拟警察”只在各大门户网站“上岗值勤”,到今年年底,虚拟警察的网络值勤将覆盖北京各网站及论坛。据统计,北京网民数量已有543.5万人,上网计算机321台,网站30余万个,占全国总数的17.7%,网页11亿余篇,占全国总数的22.2%。

  事实上,虚拟警察此次上线并非北京首创。早在2006年初,深圳就率全国之先推出了网络虚拟警察,提供网络报警求助。在随后的5月,公安部决定在重庆、杭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武汉、成都等八个试点城市,推广深圳设立网络“虚拟警察”的做法。

  此次北京的虚拟警察上线,可以看作是虚拟警察在全国网络范围内的进一步普及。据了解,到今年年底,我国还将有近百个互联网发达城市开展虚拟警察网上执勤。

  深圳的“警警”和“察察”,上海的“平平”和“安安”,四川成都的“蓉警”和“蓉察”,甘肃白银市的“铜铜”, 都是已经“驻扎”在全国各地的虚拟警察。

  对于上岗执勤的这些虚拟警察,网民的态度也是一直肯定。在深圳举行的相关调查中,近69%的网民表示政府非常有必要加强网络管理,认为有一定必要的占26%,中立的仅占2%,认为没有多大必要的占3%,认为完全没有必要的一个也没有。由此看出,网民对于当前网络发展的管理问题持普遍支持态度。

  虚拟治安“前台化”

  在网络虚拟警察出现之前,我国已经建立有一支颇具规模的网络警察队伍。他们在电脑屏幕后面,监控网络中的暴力、色情、虚假信息,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虽然这群特殊的力量在努力维护虚拟社会的治安,但网民对此比较陌生。

  现在,通过在全国网络社会范围内推行虚拟警察公开巡查执勤,虚拟治安从幕后走到了前台。

  一方面,通过各种在线方式使得虚拟警察与网民实现了实时的接触与沟通;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的沟通互动,使得网络社会治安维护的工作在单纯警察的力量基础上,加入了广大网民的力量,提高了网络治安的效果。

  以北京为例:通过点击卡通虚拟警察标识,网民随即进入北京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服务站,然后根据相应提示如实填写报警信息即可完成报警。民警接到报警后,将对警情进行分类、分渠道处理,在半小时内给报警网民作出回复。

  有网民反映,执勤的虚拟警察很难碰上。由于是每半小时左右才出来一趟,出来后的显现时间相对较短,所以目睹虚拟警察的“执勤风采”还不是很容易。

  对于有需要网络报警的网民来说,这其实不是问题。因为在新浪、搜狐、TOM等门户网站的首页最下方,都可以看到“网络110报警服务”的图标,点击此图标进入的也是北京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服务网站,与卡通虚拟警察的链接一样。

  稍有不同的是,上海、深圳等城市网站的虚拟警察,就是以固定的卡通形象图标“驻守”在网页底部,感觉更为明确一些。

  此外,虚拟警察还提供论坛的形式,让网民与民警可以进行法律相关的咨询和交流。深圳虚拟警察“警警”和“察察”还分别为自己申请了QQ号,户名分别为66110和77110,为网民提供报警服务的同时,还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帮助,试图通过此种方式把网络治安工作联系到更大范围内的公众集群里去。

  据了解,在虚拟警察出现之前,网民实现网络报警的渠道大概只有“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但这个网站也只有在一些大型门户网站首页的底部存在。大部分网民举报网络不良信息时,都是通过搜索引擎或者向人打听举报网址。

  现在,各种名字亲切的虚拟警察就“驻守”在各大网站,通过各种形式实现网民的报警求助。这种前台化、多形式的网络报警服务,对于网络治安的效果、效率而言,意义非常明显。

  2007年3月12日,深圳虚拟警察“警警”和“察察”就接到网友举报,一个色情网站有大量的淫秽图片和色情电影,还大肆张贴深圳的招嫖信息。随后,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情况,查到该网站设在境外的服务器以及活动在深圳的嫌疑人,4月7日,5名犯罪嫌疑人即被抓获。

  配套法律影响治安效果

  虽然,网络虚拟警察逐渐普及,虚拟社会的治安力度也明显提高。但是,网络虚拟社会里的行为规则却还没有明确制定。警察处理任何事务,都得有法可依,并依法处理,而目前网络空间里面临的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比如QQ币、游戏装备等一些虚拟财产在目前的法律中就没有明确的界定,执法起来就成问题。网友小明在某论坛上提到,他的QQ号被盗,盗号人在网上给他的各个好友发送诈骗消息,于是他通过网络报警求助。后来,民警告诉他,由于没有产生实际损失不能处理。

  应该说,网络世界里的违法犯罪是世界性的问题。仅仅依靠网络“虚拟警察”的打击和防范是不够的,完善安全相关的立法才是问题根本。目前,我国针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散见于《刑法》、《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还不够系统和集中。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为虚拟社会的虚拟治安提供全面具体的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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