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要求各级政府机关不得购买、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

[摘要]山东省印发《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机关不得购买、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鼓励优先购买、安装、使用自主可控正版软件。而且,各级政府机关购置电脑时,就应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电脑。
       近日,《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印发。山东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机关不得购买、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鼓励优先购买、安装、使用自主可控正版软件。而且,各级政府机关购置电脑时,就应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电脑。

据悉,上述管理办法中所称的正版软件,是指用于满足政府机关办公需求、经开发者合法授权的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我省要求,各级政府机关不得购买、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鼓励优先购买、安装、使用自主可控正版软件。而且,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山东省还明确,各级政府机关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计算机工作站等)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并对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而且,软件选型应坚持勤俭节约、自主可控、信息安全的原则,“逐步推广国产化”。

据悉,上述管理办法将从明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政府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也需参照该办法执行。




免责声明: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无法注明来源的情况,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来信: liujun@soft6.com 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