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摘要]发改高技[2014]22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引导我国新型显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2014-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2014-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

发改高技[2014]22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引导我国新型显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2014-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4-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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