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虚拟运营商合作伙伴开始申请牌照

[摘要]4月9日消息,多家与中国移动合作的虚拟运营商透露,在与中国移动签约后,将尽快向工信部申请牌照,一旦获得牌照即可准备开通业务。

4月9日消息,多家与中国移动合作的虚拟运营商透露,在与中国移动签约后,将尽快向工信部申请牌照,一旦获得牌照即可准备开通业务。

鹏博士、北纬通信、爱施德等多家公司已经发布公告,透露了相关进展,公告表明,17家虚拟运营商是4月1日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签署《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完毕后,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的规定,尽快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增加“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合作基础运营商。

而虚拟运营商与中国移动签署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模式:转售企业从中国移动以一定价格批发移动通信服务,自行将其包装为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

2、转售业务的地域范围:中国移动允许转售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经营转售业务。根据转售企业的具体业务安排,双方将另行商定具体合作地域范围。

3、转售业务的衍生服务:中国移动可以向转售企业提供的衍生服务包括营帐系统、SIM卡资源管理服务、话单采集和格式转换服务、话单标准价批价服务、客户服务支撑功能(如业务热线转接、工单转接)等。

其余内容包括:如果转售企业使用中国移动衍生服务,则双方另行签订租用或服务协议;若转售企业自建运营支撑系统,则应当就自建系统与中国移动协商一致,并保证其自建系统符合中国移动的业务支撑系统技术管理规范,并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自建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营。涉及与中国移动系统对接的,由双方完善对接及运行测试事宜。

除转售业务服务和衍生服务外,如果转售企业有意向与中国移动就增值电信服务进行合作,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增值电信合作协议。

另外,根据以往工信部发放的虚拟运营商牌照批文,这些虚拟运营商并非可以任意在任何地方开展业务,也不可以随意退出。据悉,工信部给各个获得牌照的虚拟运营商严格规定了经营地域,每个虚拟运营商经营的区域不一定一样,虚拟运营商预收资金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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