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苹果iPad或因《新销售法》受阻

[摘要]恒即名亚洲律师事务所(HJM Asia Law & Co)知识产权律师卡洛琳·贝鲁比(Caroline Berube)表示,深圳法院作出判决称苹果并不拥有“iPad”商标所有权,苹果或因此在商标所属权裁决中处于不利地位。

 

(中国软件网讯)北京时间3月26日消息,据彭博社报道,中国提出对其施行了30年的《商标法》进行修订,以帮助中国企业更好的维护自身在海外的合法权益。苹果iPad系列产品在华销售或将因此遇阻。

中国政府增加了对多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人的处罚力度,商标侵权人最高或可被判赔100万元人民币(合15.8539万美元)罚款。恒即名亚洲律师事务所(HJM Asia Law & Co)知识产权律师卡洛琳·贝鲁比(Caroline Berube)表示,深圳法院作出判决称苹果并不拥有“iPad”商标所有权,苹果或因此在商标所属权裁决中处于不利地位。

律师史蒂夫·里齐(Steve Rizzi)称,苹果iPad商标权案“再一次诠释了,为何跨国公司需要对中国市场进行详尽调查,并且必须谨慎形式。这是因为中国企业在维护和利用知识产权方面变得越来越精明。”

律师们认为,苹果上诉要求中国法院判决iPad商标权归其所有,最终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合同法》而非《商标法》。贝鲁比称,广州法院将于5月底做出裁决,而新《商标法》最早要等到明年才能进行投票表决。

2008年,苹果将深圳苹果新概念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指后者侵犯了苹果的商标权,并胜诉。在2010年苹果推出首款iPad平板电脑之时,便与唯冠打响了商标战。去年,中国深圳法院宣告苹果败诉,称苹果购买iPad中国内地商标权找错了买家。

苹果公司北京发言人卡罗琳·吴(Carolyn Wu)说,“作为一家拥有众多知识产权的企业,我们绝对不会故意滥用他人商标。”她拒绝对《商标法修订案》及其对iPad商标案的影响作出评论。

苹果称,至少有3名唯冠员工参加了iPad商标出售谈判。

另外,苹果在香港对唯冠创始人杨荣山提起诉讼,指责杨荣山及唯冠违反了先前达成的iPad商标出售协议。此案目前正处于预审阶段。

新加坡管理大学(Singapore Management University)教授大卫·莱维林(David Llewelyn)表示,“看来因为iPad商标出售草约引发了很多问题。这件案子好像并不是那种,中国企业在中国注册外国企业商标,以让外国企业通过商标购买进行勒索。”

唯冠成立于1998年,于2001年向中国申请了IPAD商标。

今年,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及美国著名流行歌手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 Spears)因姓名权遭到侵犯,分别对中国乔丹体育和中国商评委发起诉讼。

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中国知识产权业务主管白建民(Benjamin Bai)表示,“在中国,许多商标都被盗用,特别是国外著名品牌,有些人会去注册类似或完全相同的商标。”

今年2月23日,乔丹称已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厂商乔丹体育(Qiaodan Sports Co.)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其姓名及球衣号码23号。乔丹体育IPO(首次公开募股)申请于去年11月获批,融资10.6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称其商标注册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布兰妮·斯皮尔斯的侵权诉讼案则被判败诉。北京法院拒绝受理她的诉讼,称斯皮尔斯无法证明在2001年,深圳市万富达贸易有限公司(Shenzhen Wanfuda Trading Co)申请注册“布兰妮BRITNEY”商标时,斯皮尔斯在中国拥有广泛知名度。

斯皮尔斯的代理律师肯·赫兹(Ken Hertz)未对中国法院的裁决作出评论。

英国知识产权咨询公司Rouse的数据显示,自1979年起,中国商标申请的件数达到830万件,在2010年,申请件数达到创纪录的120万件。而在2004年至2010年,有关商标的纠纷数量增加近8倍,惩罚措施包括了刑事判决。

2002年加入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后,中国便为商标、版权及专利问题设立了专门法院。去年,上海美国商会(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Shanghai)称,逾半数的受访公司认为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出现倒退,阻碍其业务发展。

贝鲁比表示,虽然商标侵权人将面临更高的处罚,但这些仍无法阻止企业继续在华注册国际知名品牌名称。

若中国法院在iPad商标案中裁定苹果败诉,那么苹果将被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国是除美国以外,苹果最大的市场。

史密夫律师事务所(Herbert Smith LLP)律师戴枫媚(May Tai)表示,苹果-唯冠商标案提高了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让中国民众对品牌价值有了更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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