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37调查”再次来袭 苹果HTC在列

[摘要]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对外公布,将针对三类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果、HTC等公司位列其中。

(中国软件网讯)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对外公布,将针对三类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此次调查共涉及50家美国本土及海外企业,包括苹果、HTC等公司位列其中,而中国公司达到13家。

“我们已经收到了ITC的相关函件,并正在与其进行沟通,目前并不是进行相关法律事务处理。”涉案企业上海昊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苹果中国、HTC公关人士昨日(2月23日)也对此表示,目前已经注意到了ITC的相关信息,但是拒绝对此发表评论。

调查柯达诉苹果HTC专利案

ITC官方信息显示,此次“337调查”涉案产品包括用于激光打印的墨盒及组件,照相手机、平板电脑及其他手持图像捕捉和传输设备,可调节能荧光灯及其产品。

根据ITC的说法,日本佳能及其美国子公司、美国伊士曼柯达公司以及美国AndrzejBobel和Neptun照明公司分别于今年初向ITC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侵犯了它们的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早在今年1月10日,柯达就已经将苹果以及HTC告上法庭,称上述公司侵犯了柯达的数码照片相关的技术专利。而同一时间,柯达也向ITC投诉,声称HTC、苹果在采集和传输图像及其部件等方面侵犯了柯达的专利,要求阻止包括苹果的iPhone、iPad、HTC的Flyer平板电脑以及WildfireS智能手机的进口。

根据诉状内容显示,柯达声称苹果iPad2、iPhone以及iPodTouch侵权,HTC的平板电脑和手机——包 括 EVO View 4G、Jetstream、Vivid、Amaze 4G、Desire、Hero S、Rezound、Rhyme、Sensation4G以及WildfireS等产品也侵犯了其专利。

苹果此前声称自己是图像预览专利的真正拥有者,而位于加利福利亚州的Cupertino公司则声称自己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发了数码相机,并与柯达进行了分享并让柯达获得了这项技术专利。

苹果方面认为,ITC不应就这起投诉进行调查,因为柯达进行了破产保护申请,同时还计划出售其专利和数码相机业务。

但是柯达却并不这么认为。“苹果不应借破产保护之事,试图扰乱柯达针对像苹果这样的专利侵权者所采取的行动。这些侵权者还在继续侵害着柯达的知识产权并拒绝作出合理补偿这正是造成柯达目前这种困境的原因之一。”柯达表示。

对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铭表示,已申请破产的柯达,利用其布局的专利开始向苹果、HTC提出诉讼。一方面,ITC的提告的成本相对低,另一方面,还可以趁机获得上述专利的附加价值,是一件非常划算的事情。

中国涉案企业达到13家

根据ITC文件显示,此次“337调查”涉及到的13家中国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用于激光打印的墨盒及组件以及可调节能荧光灯及其产品。

1月23日,美国Neptun照明公司及专利人AndrzejBobe向美国政府申请发起“337调查”,指控有关企业生产、为进口到美国而销售以及进口到美国的紧凑型调光荧光灯涉嫌侵犯其美国专利,要求颁布永久有限排除令以禁止侵犯涉案专利的产品进口到美国。

而另一个案件则为佳能向ITC指控CloverTechnologies(下称Clover) 、上海昊群数码科技(OrinkInfotech,下称Orink)、Nukote,Inc。(下称Nukote)、珠海中润靖杰打印机耗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靖杰)与17家零售商(Retailer)的激光打印机碳粉夹专利侵权。

佳能在诉状中指出,Clover集团、Orink集团、Nukote集团与17家零售商制造或销售的激光打印机墨粉盒,使用了被专利保护的射出部;又由于佳能在美国境内已使用该专利技术制造了大量的墨粉盒,符合337条款国内产业之要件,因此请求ITC调查并发出一般性排除命令、限制性排除命令与停止命令。

事实上,早在2010年7月30日,佳能也以相同的该两项专利于ITC对中国纳思达 (NinestarImageInternationalLtd。)提请ITC调查,并且在同一时间向美国纽约州地方法院提出侵权诉讼,双方于2011年6月与该些公司达成和解。

而此次涉案的中润靖杰也曾在2011年年初遭受ITC颁布普遍禁令,禁止侵犯惠普专利的非原装墨盒和配件颁发普遍排除令、禁止令。

据Orink内部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早在春节过后就已经收到了ITC的函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同ITC方面进行沟通,需要等待进一步的沟通结果,暂时不会启动法律事务等事宜。

刘铭表示,美国频频启动“337调查”,更多的是对市场利益的贸易保护,由于其程序简单、成本低廉,而中国企业由于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往往不敢应诉等原因也造成了近年来中国涉及“337调查”企业增多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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