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顶盒—互联网电视遭严管

[摘要]规定表示:任何互联网电视内容必须加入播控平台之后才能播出,视频网站不能自建互联网电视平台,也不得挂靠在牌照商的牌照之下独立运营。

(中国软件网讯)据传闻,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电视新的指导性文件181号文已经发布,其中专门规定了机顶盒业务,文件尚未正式公布。

正如笔者前几天所料,互联网电视的运营主体严格限定在6家国有广电牌照商之内,分别是CNTV、上海文广百视通、杭州华数、南方传媒、湖南广电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有可能是第7家)。这6家国有广电企业建设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自己独立运营互联网电视,任何互联网电视内容必须加入播控平台之后才能播出,视频网站不能自建互联网电视平台,也不得挂靠在牌照商的牌照之下独立运营。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具有互联网电视运营资格的中国互联网电视服务提供商将仅仅限于6家或者7家国有广电机构。视频网站或者其他第三方将无法获得运营资格。在市场主体上,互联网电视是严格的准入制度,仅仅限于大型国有广电机构,在可见的时间内不会向民营或者其他非广电国有企业开放。

在内容上,新规定限制了互联网电视的直播电视内容,把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和有线电视差异开来。估计是防止和有线电视竞争,干扰现有电视屏幕的政治宣传内容。新规定不出所料,对OTT机顶盒作了严厉限制。互联网机顶盒机顶盒不得市场化销售,对每台机顶盒做统一编号,限制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使用。从政策规定看,机顶盒厂商的唯一途径就是和6大牌照方合作生产机顶盒,内置牌照方的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的客户端。

猛一看这些新规定,互联网电视已经变味了,已经不是新的OTT互联网电视了,几乎被管死了。从产业和技术的发展潮流看,新规定的确是给新产业和新技术套上了沉重的镣铐,发展空间极其有限,甚至会夭亡。如果目光放远一点,政策肯定阻碍不了新技术的发展,也不能封闭互联网电视的全部市场空间。如果从政治的逻辑看,新政策出台不足为怪。时间和实践会证明一切。




免责声明: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无法注明来源的情况,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来信: liujun@soft6.com 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