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数据发布制度调整 用信息化减少人为干预

[摘要]国家统计局7日在此间宣布,自今年7月份起调整统计数据发布方式。统计调查取得的经济数据是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需要保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尽可能摒

中新网北京7月7日电 (兴越)国家统计局7日在此间宣布,自今年7月份起调整统计数据发布方式。此次调整最大的动作,就是不再等所有数据都生产出来后召开月度发布会,而是在单项数据出来之后及时在网上发布,数据发布时间比之前提前了2天左右。

“提前2天时间看似不长,实际上包含了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和统计生产力的极大提高,更反映了统计调查新技术的威力。”统计局指出,网络化特别是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缩短了数据采集、传输、发布的时间,为提前发布统计数据创造了条件。我们乐于看到统计局使用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我们还期望看到统计部门在其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能够得到改进和提升。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受到公众的质疑。笔者认为,除了一些技术原因和公众误读因素外,数据失真的本质原因在于人为因素对统计数据的干预太多。一些调查对象出于利益等因素,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等行为导致调查的结果与人们感受不一致。以GDP为例,由于考核政绩的主要指标仍然是经济增长,地方领导为追求好看的经济数字,虚报现象仍然存在,这就导致GDP数值被人为“注水”。

统计调查取得的经济数据是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需要保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尽可能摒除人为因素对统计数据的干预。正如统计部门宣称的一样,统计是一门科学,科学的理论还需要科学客观的调查方法支撑才能得到科学的结果。

要摒除人为因素的不正当干预,首先需要从统计制度和法规上进行明确。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统计法》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杜绝领导干部人为干预统计工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律保障。新版《统计法》明确规定了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拒绝和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然而,依靠《统计法》的约束消除人为的不正当影响仍需要时间,在当前的社会法制环境下面临的挑战和难度也可想而知。近年来,网络新媒体技术在促进政府公开透明、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笔者认为可以使用没有“人情味”的信息技术来规避人为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保证统计工作的客观和独立。

据笔者了解,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已经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推行“一套表”和“联网直报”等“四大工程”,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计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统一的数据录入、处理平台,企业在线填报的数据直接报送到统计数据库。此外,手持PDA、卫星遥感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将采集到的原始数据直接传送到国家统计局数据库。这些信息化的操作方式能减少数据收集报送的中间环节,提高数据报送的质量和传输、加工的速度,同时也能够减少地方领导对数据不正当的干预。

对于科学严谨的统计工作来说,少一点人为干预,就多一点可信度。信息化技术应用不仅能提高统计效率,还能防止人为因素对统计数字的干预。我们期望更多的信息化技术运用到统计工作中,让统计效率进一步提高,让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可信。(完)




免责声明: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无法注明来源的情况,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来信: liujun@soft6.com 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