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诈骗升级 网购维权越发艰难

[摘要]  辽宁网民孙林不久前在网购平台淘宝网上以7710元购买一台电脑时,结果被诈骗人员植入木马病毒,支付的货款被骗汇到诈骗人员在知名网游公...

辽宁网民孙林不久前在网购平台淘宝网上以7710元购买一台电脑时,结果被诈骗人员植入木马病毒,支付的货款被骗汇到诈骗人员在知名网游公司网龙公司开设的游戏账户下,随后被消费或折现。


全国像孙林这样的网民不在少数。根据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发布的信息,截至2011年3月底,已认定处理了43842个“钓鱼网站”,大多集中在网购、电子商务等领域。专家认为,网购领域虽然个体金额大多较小,但涉及面广、总量大,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为网络交易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


网购“钓鱼”近期高发数百网民被骗百万元


“3月1日下午,我在淘宝网一个卖家手中购买一部三星手机,进入支付宝付款,点击选择建行付款的时候,支付宝的网页突然很快跳转到网龙公司旗下的91充值平台。”网民董晓麦说,“起初没留意,点击确定付款,进入建行付款页面,输入账号密码和U盾的支付密码后,页面跳出一行字显示支付失败,我就起了疑心。”


董晓麦说:“我立刻登录建行网站查了卡上余额,发现已经给扣费了,但返回淘宝账号之后发现货品显示未付款。查询建行的支付记录发现,原本通过支付宝支付的金额并没有充入支付宝,而是通过即时转账转到一个在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设的游戏账号中。”


“我突然意识到给人钓鱼了。回想起前几天,在阿里旺旺买手机接收到一个图片压缩包,里边有一个文件打开不了,可能在那会给人植入木马了。”董晓麦回忆说。


数百网民遭遇到类似骗局,这些受害者自发组织QQ群集体维权。记者加入一个群号为“141686037”的受害者群里看到,这个群已经有194人,受害者的网名都是由地区加被骗数额组成,从网名可以看出受骗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受骗金额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甚至有一些达到数十万元。

“淘宝网从不缺少指责,我们正在承担责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日前针对淘宝网“假货门”事件对记者表示,“网购没有制造假货,相反,网购是解决中国假货问题的好药”。


近日,有媒体报道淘宝网知假售假、消费者维权困难、纵容商家违法销售外贸原单货物等问题。马云坦言:“淘宝网是一个平台,假货只会带来更多麻烦。”马云说,消费者买到假货而不来买了,或者,知识产权品牌受到伤害而不来卖了,会让淘宝网必死,所以淘宝肯定不会纵容。


淘宝高管们则反复强调,淘宝不是执法机关,淘宝是网上消费的场所和平台,淘宝面对假货的处理方式是把网店关几天或者完全关掉。


曾在公安机关工作、现为阿里集团秘书长的邵晓锋认为,淘宝网打假的难点在于以往执法的方式已不适用于网络,“公安机关的办案金额有下限,检察机关的起诉金额有下限,各地的规定不统一,这对网购的打假都不利。现在的执法有管辖权,而电子商务的地点扩散得更广泛”。


负责淘宝网信息安全的倪良说,淘宝的消费者维权工作既被动接受,又主动出击。2010年淘宝处理涉嫌盗版、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商品1400余万件,处理会员59万人次。淘宝主动与品牌合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今年就已经有2500万件商品因此下架。

作为刚刚兴起1年多时间的时尚消费模式,网络团购为消费者带来物美价廉的商品及服务的同时,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消费投诉和纠纷,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因盲目团购而跌入消费陷阱。

深圳市消委会昨日发布网络团购消费提示。统计显示,2010年全年,该会共受理网络团购类消费投诉咨询16宗;相关投诉于今年开始激增,仅前5个月投诉总量便达到了64宗。团购已成为网络购物投诉中的新热点,并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焦点一

团购商品及服务缩水

投诉显示,相当一部分团购存在货不对板、服务缩水等问题,如餐馆菜色与网上图片不符、分量减少,事先承诺的服务内容部分甚至全部无法兑现等等。以某影楼1999元的网上团购婚纱摄影为例,影楼在消费者付款时的承诺与其后的服务大不同:网上写明是3D相册4首歌,团购后只剩下2首,加歌另外收费;店内样照中有一套宝蓝色礼服,商家承诺可以使用,团购后却又称该礼服还在订购中。

今年4月25日,消费者网上团购了3部型号为L760/L768的三星手机。订购时,商家在网站上承诺“手机绝对正品”、“7天无条件退换货”。4月28日,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所谓的三星手机其实是高仿机,说明书和产品不符,开机菜单也与三星产品不同。当要求退货时,商家则提出,消费者除了承担往返运费外,还要支付每部手机20元的手续费,而这部分费用事先并未说明,商家的理由很简单:“事先没说明,不代表没有”。

【易观网消息】2011中国(上海)国际网络购物大会16日在此间开幕,中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副巡视员聂林海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商务部将大力促进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网络购物交易额占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5%。


中国“网购业”发展步伐令人瞩目。根据易观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第1季度中国网上零售B2C市场交易规模达到470.7亿元。聂林海透露,中国的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购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网络零售总额达5000亿人民币。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元人民币。艾瑞咨询联合总裁邹蕾表示,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已到1.48亿人,占中国互联网网民比例近三分之一,也即三个中国网民中就有一个参与网络购物。


作为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业态,网络购物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已位居全球成长性最佳的热点行业之一。据统计,2010年全球网络购物交易额超过8000亿美元,预计2014年底全球网络购物交易额将超过10000亿美元。


互联网普及率的攀升,令中国“网购业”蓬勃发展,从普通的网购消费,到近年来走俏的团购,网上消费颇受时下中国消费者热捧。上海市商务委主任沙海林表示,近年来,上海网购产业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10年上海网购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超过了5%,网络使用率和网络购物率等多项指标均居中国前列。

互联网对购物方式的冲击
不知不觉当中网购、团购已经在我们生活当中占了越来越重的比重。


现代人如果还没有团购或者网购过那太OUT了。网络购物已经不仅仅是新鲜好玩而是可以实实在在的带来了很多便利。


一、网络购物,物美价廉。不是说所有的网购都会物美价廉,但整体而言网络购物是物美价廉。以笔者自己的网购体验,在相同质量情况下比商场里的商品便宜三分之一是常有的。


二、网络购物便捷。不但女生爱网购,不怎么喜欢逛商场的男生也会喜欢网购。订单一下,物流公司会送货上门,大大的省去了逛商场的麻烦。


三、团购的折扣非常的大。团购也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不过整体而论,团购还是确实能为消费者省钱,要不然团购也不可能那么的火。

网络购物从最初淘宝的一家独大,到现在已经是百花齐放。虽然在C2C领域目前淘宝还是占统治地位,但在更有发展前景的B2C领域已经百花齐放了。像凡客诚品、京东商场、当当网这些公司已经具备足够的实力可以和传统商场、超市相抗衡。

团购是一个开始就是千团大战。现在电梯广告投放的最多的可能就是团购网站了。网络公司似乎还从来没有过这么高的姿态去做电视媒体推广。

网络购物和团购的快速发展带来两个副效益。一是整个快递物流行业的井喷式发展。因为电子商务的巨大需求导致了快递行业的爆炸式发展,一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快递业务就近乎瘫痪了。

另一个是广告价格的飞涨,现在百度广告、电梯广告、网址导航栏广告因为电商公司的不缺钱猛砸,结果价格飞涨。


记者在另外一个群号为“142316878”受害者群里看到,里面有102人,像这样的受害者群还有很多,反映情况大同小异。据粗略统计,涉及金额已达一百多万元。


被诈骗分子利用为“钓鱼台”的网龙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10年底至今,出现大量不法分子利用在网龙公司开设的游戏账户“钓鱼”诈骗网民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当事人无一不是登陆了网络购物平台,并轻信网络骗子发来的木马程序,从而导致骗子成功窃取当事人的付费存款,并用于各种消费。


“钓鱼”诈骗呈现“升级版”网购维权越发艰难


“这种通过在国内某知名购物平台上种植木马,通过盗取卖家账号,在与买家进行交易时,向买家传送藏有木马的文件进行盗窃的案例近年来屡见不鲜。”网龙公司透露说,不仅网龙公司,凡是具备开设私人游戏账号功能的网游公司也都有涉及。


据介绍,近年来,“钓鱼”诈骗方式不断升级。近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木马型钓鱼方式。“这是一种更隐蔽更可怕的方式。”业内人士介绍说,当电脑中了这种木马病毒,在网购交易中的支付平台到银行扣款的环节当中,木马程序会自动在后台生成另一笔交易,新的交易指向了一个新的账户,银行的扣款自动到了诈骗分子的账户,而网民毫无察觉。


诈骗发生后,网民大多选择立即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游公司联系,但他们普遍反映维权很难。


打击网络犯罪:何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网龙公司表示,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网民的经济利益,也严重伤害了网龙公司的声誉。公司已汇总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将配合公安机关作出必要的协助,以使木马植入者早日被绳之以法。他们还与相关购物网站作出情况通报,提醒相关购物网站做好技术防范,并提醒网民注意网络支付安全。


“此前,众多网购用户因类似事件在各大网络平台上纷纷向网易公司发起维权,从现有情况来看,风波已经蔓延并且很有可能还将蔓延至包括网龙在内的其他上市网游企业。”网龙公司说。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柏冬认为,对网民而言,通常对知名网站心理不设防,诈骗分子就是抓住了网民这一心理特征,大肆制作“钓鱼网站”实施网络诈骗。对企业而言,对“钓鱼网站”事先防御机制和事后处理机制缺失,使网民成为不法分子的“鱼肉”。


林柏冬表示,有些网游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在账户管理上存在漏洞,致使犯罪分子利用这种管理疏漏,用虚假身份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进行资金上的转移。


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主办的2010年全国信息网络安全状况网上调查显示,网络盗窃、网络“钓鱼”已占网络安全事件的8.1%。专家建议,为有效防范“钓鱼”事件,大型的购物网站、第三方支付公司、网游公司等应建立完善的防范钓鱼网站的机制,堵塞高科技犯罪漏洞,保障网络用户资金安全。同时,公安等政府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加大打击力度,为网络用户提供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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