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隐私遭遇网络挑战

[摘要]世上的事情往往是一物克一物,隐私保护是近一两年互联网的争论焦点之一,首席隐私官的诞生可谓是应运而生。填惯了各种各样的表格,对于隐私的概念还是稀里糊涂的中国网民,网络就在不知不觉中获取了你的隐私。

  世上的事情往往是一物克一物,隐私保护是近一两年互联网的争论焦点之一,首席隐私官的诞生可谓是应运而生。

  当互联网把越来越多的人网络其中,在信息采集技术如此发达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隐私偷窥的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关注和维护隐私权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

  与黑客相比隐私保护问题离广大网民的距离更近一些。

  网络隐私泄露,谁是受害者?

  前些日子,有个网友对记者说,这几天,他自己网上论坛的人气非常火爆,并神秘西西的透露了网站火爆的原因。原来,他在他一个网友那里花了点钱买了两千个邮箱用户的资料,然后,他往这两千个邮箱里发了N多封电子邮件,结果还真为自己的论坛拉来了不少用户。

  记者曾经收到过一封从深圳某家网站发来的电子邮件,邮件中这样说到:“我们收集了全球3400万个电脑用户(国内400万用户)、20万家企业的电邮信箱地址,如果我们利用这丰富的网络资源来推广产品,发布商业信息,这将为我们带来何等巨大的经济利润。而这所有的一切您只需支付几十元人民币。以上所有电邮地址可在我们的网站下载,如果需用CD-R光碟交货,请加付由深圳到您所在地的足够邮资。”

  电子邮件地址买卖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尽管卖家们都一再声明禁止用其提供的E-mail地址进行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违法活动,不许用这些地址发送垃圾邮件。但实际上,个人E-mail地址的买家大多用于发送商业性垃圾邮件,这种毫无约束力的声明无疑是自欺欺人。山东律师李毅对记者说,这种出卖网民资料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网民的隐私权。

  按下“我接受”,填上姓名、住址、工作、爱好……经过这些一步都不能落下的登记之后,网民才可以在某网站上获得一个免费的邮箱。当然,如果要申请付费邮箱的话,恐怕还要填上手机号码。于是,很多网民纳闷,申请邮箱怎么比婚姻介绍登记还要婆婆妈妈。

  填惯了各种各样的表格,对于隐私的概念还是稀里糊涂的中国网民,网络就在不知不觉中获取了你的隐私。日常生活里,打听一个人的年龄、身高、体重,倘若面对的是一位女士,那将被视为大不敬,这些举动到了网上就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在网上丢失个人的隐私不仅是礼节上的问题,也许还会让你在经济上蒙受损失。打个比方,如果一台电脑的售价是8000元,可是店主得知小店周围的居民都收入不菲,于是就故意把这台电脑的售价抬高到10000元;这时你正要买电脑的话,就会莫名其妙地损失2000元;假如你的个人资料被用来分析购买时能支付的最高金额,电子商务因此实行“价格弹性”。在这个时候,网民就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

  隐私保护,不得不正视的问题当互联网搜索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大家要想保住一丝隐私,已经变得越来越难了。前年夏天上海交大的一次网络泄漏事件,也轰动了整个互联网。当时上海交大连接到外部网的接口断开后,学生无法上互联网,只能百无聊赖地在校园网里转悠,进而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获取了一份走后门打招呼的高考拟招生名单。有好事者通过google搜索引擎,将名单中涉及的近百号人物挨个搜索了一遍,引发了高考招生中的一个巨大黑幕。后来导致教育部不得不出来为这事避谣。

  网络时代,个人隐私的泄露大多是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由于设备、技术和管理等问题,用户的个人信息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信息成为某些人的生财之源。据悉,基础的信息软件和硬件方面如微软的操作系统、奔腾产品都存在一些漏洞,这些漏洞对某些专业人士来说是探取信息资源的极佳途径。

  众多商家普遍存在"信息饥渴症",不惜通过种种手段来窃取或购买他人的个人资料和隐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私密信息被记录在计算机中。

  消费者在网上通讯、购物、注册过程中,会将一些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信箱地址、信用卡号码存储在网站上。有个别网站贪图不义之财,把用户资料出售给第三者。也有的网站不具备足够的维护网络安全的技术能力,给不法分子或黑客造成可乘之机。有些单位的职员拿资料做人情,将自己公司雇员的个人信息透露给银行、房地产公司等机构。当然,也有些个人资料是利用市场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来获取的,也有当事人在上网聊天或其他方式无意透露出去的。

  谁是网络隐私的保护者?

  网络改变了我们传统的生活形态,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与快捷。据统计,全球目前有上亿人在使用电脑,每天在网络上大概有近两千五百万人次相互传送信息,提供资料,交流思想,进行广泛的商务、生产、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但面对网络的巨大发展,对于长期习惯于传统纸面操作的人来说,总缺乏安全感。

  现在保护网络隐私权的呼声日趋强烈,各个国家已经开始以立法来控制个人隐私被用来商业目的的侵犯。欧洲国家采用的办法是政府可以无限制地使用个人的网上资料,而对于企业使用却严加看管;山姆大叔更是连儿童的网络隐私专门立法,让人不得不对其法制的缜密肃然起敬。美国开始生效的《儿童网私保护法》规定私营性质的网站必须保护儿童的个人隐私,商业网站在获取儿童的个人信息之前必须得到其父母的同意,并且各网站还必须为儿童提供可清除个人信息的机会,否则视为违法,每违规一处将处以11000美元的罚款。同时,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在为大力打击违反这条法律的商业网站而厉兵秣马。

  大约50家美国公司和集团也宣布建立联盟,以保护网络上的隐私权,新成立的在线隐私权保护联盟的成员将严守他们自己制定的隐私权保护原则。像微软、IBM和AT&T公司在内的几十家美国企业,都设立了首席隐私官,专门处理于用户隐私权相关事宜,类似CPO这样的职位在欧洲已经非常普遍。

  在中国,网络隐私问题也越来越多了开始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关注。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成思透露,在去年年底就已提交全国人大讨论的民法典的框架里面,正式出现了"网络隐私权"的讨论。据悉,北京正在运作信息安全规则制定,相关立法正在进行。严格的法制将会规范信息安全的市场运作机制,对打击个人信息的泄露事件提供依据。同时,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政府、法律执行机关或其他民间机构搜集的个人隐私,必须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向公众进行开放,特别是公开的材料与某个人的私生活相关时,必须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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